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律师收费标准 >

宁波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司法局二○○九年公证工作要点》的

时间:2012-09-07 00:13来源:警钟 作者:董冬 点击:
宁波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司法局二○○九年公证工作要点》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3-23 生效日期: 2009-03-23 发布部门: 发布文号: 各县(市)司法局,各公证处: 现将《宁波市司法局二○○九年公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
宁波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司法局二○○九年公证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3-23 生效日期: 2009-03-23 发布部门:
发布文号:
各县(市)司法局,各公证处:
  现将《宁波市司法局二○○九年公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宁波市司法局二○○九年度公证工作要点
  根据省厅和市局的统一部署,2009年我市公证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优势,为保持我市平稳较快发展、为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着力在抓队伍建设、业务拓展、规范管理以及注重宣传上做足文章,努力使宁波的公证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
  始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始终围绕社会发展服务,是我们公证工作的价值所在。尤其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在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时局中,广大公证员务必进一步转变理念,牢固确立服务国家社会发展的服务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为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负面影响日益加重,中央明确把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作为2009年工作的首要任务,为此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各公证处要密切关注国家政策的变化,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研究,把握好公证服务新机遇,办好重点工程、民营发展、保护、金融创新、融资借贷、等公证服务。省厅公证工作会议提出的当前要重点关注服务的七大类公证,各公证处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要在08年的基础上,把公证介入涉及股权转让等工商登记业务做深、做强、做扎实,争取在鄞州、江东等区的试点工作能够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是为农村改革和发展服务。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农村的改革发展描绘了宏伟的蓝图,也为农村的公证工作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新农村建设以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城乡一体化等城乡统筹改革中的关键环节都会涉及到“不动产”的流转,所以要积极介入到这些环节中去,积极参与拆迁、移民、安置、财产流转等重要民商事活动,把公证服务向基层、向农村延伸,向与人民群众相关的切身利益延伸。要根据省厅的要求,整合资源,注重实效,扎实做好“农村公证信息员”的试点推开工作。引导宁海、慈溪等公证处继续做好农村公证信息员的建设工作,积极发挥农村公证信息员的职能作用,不断扩大公证服务在农村的覆盖面。
  三要紧紧围绕维护农民工、生活困难人群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公证援助。倡导公证处采取为残疾人、农民工、孤寡老人集中办证、上门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倡导公证人员深入乡镇、村社及农户家中,以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推动全市公证工作不断向基层、向农业、农村、农民延伸。
  二、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公证队伍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一是要抓好公证行业党建工作,2009年要认真制定《市公证员协会党总支党员发展工作三年规划》,并加以贯彻实施,以推进党员发展工作和党组织建设,努力实现以党建工作推进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促进公证事业的改革、创新和发展。
  二是要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及公证行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证队伍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引导全市公证行业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三是要不断强化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快公证队伍职业化建设。2009年上半年,举办一期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的继续教育培训班;下半年,举办公证实务理论研讨会,评选优秀论文和优秀案例。市公证员协会要研究制定措施,激励公证员助理积极参加司法考试,更好地发挥公证员助理作为公证队伍“蓄水池”的作用。
  四是要注重公证员队伍的发展。要积极创造条件,将尚未纳编的公证员纳入事业编制,稳定现有的公证员队伍;要积极聘用各方面素质较好的人员成为公证员助理,并尽早把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的公证员助理培养成合格的公证员。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研究制定《宁波市公证行业五年发展规划纲要(2009年-2013年)》。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公证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民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市局、市公证员协会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宁波市公证行业五年发展规划纲要(2009年-2013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对今后五年宁波市公证工作的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提出明确要求。《纲要》将根据公证法的规定,综合考虑人口、社会发展、交通状况、公证业务需求、便民利民以及公证处品牌化、规模化发展等因素,适时适度调整制定全市公证处总体布局规划,进一步实现公证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力争到2013年全市公证服务机构功能完备,公证队伍整体素质和执业能力增强,基本达到职业化标准;公证效力和社会公信力全面提高,基本满足全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公证服务需求;公证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依法、科学、规范,保障全市公证事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四、不断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提升全市公证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一,扎实做好公证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全市公证处分批安装、启用天正信息科技有限开发的公证业务软件,至2009年7月力争做到全市公证处全部启用该业务软件。同时,加快市局公证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视各公证处业务软件的应用情况,尽早完成公证管理软件与业务软件的对接(争取在2009年内完成)。通过信息平台建设,使各公证处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规范办证程序,加强相互监督,共同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狠抓好公证质量。督促各公证处建立健全公证质量的监控保障机制,坚持做好公证处一季一自查、司法局半年一抽查的质量检查工作。除了常规检查外,09年半年度中拟在全市公证处开展一次专项公证业务的质量检查活动。
  第三,修订完善市属公证处的财务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2009年上半年,完成对市属公证处财务状况的调研,并结合实际,从有利于队伍发展、有利于调动公证人员的积极性和有利于公证处增强发展后劲出发,对市属公证处的分配、支出和积累等方面的财务政策加以进一步的修订、明确和规范。
  第四,建立规范有序、适度竞争的公证服务市场。要充分认识到公证服务市场出现的问题是公证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只能依靠发展来解决。要努力营造一个能够坦诚沟通、协调的机制,引导公证处提高认识,自觉维护公证服务市场的良好秩序。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逐步解决目前公证服务市场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问题。要引导公证处注重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注重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
  五、广泛宣传公证工作,进一步让社会了解公证,不断扩大公证的社会影响。
  2009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电、网络等宣传媒体,以及印制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宣传《公证法》和公证制度,宣传行业内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让公证的意识深入民心,让公证的作用家喻户晓。一要将涌现出来的优秀人物、先进事迹进行专门报道;二要组织投入人力、物力,制作公证宣传专题片;三要做好省公证志宁波分志的编写工作;四要鼓励公证人员以讲课、义务咨询等形式送法进企业、乡村、社区;五要给各公证处下达信息、新闻宣传报道的任务,并量化到机构年度考核目标中,推动宣传工作的开展。
  六、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一是要配合市司法局,认真在公证行业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二是要配合市司法局,为制定《宁波市公证行业五年发展规划纲要(2009年-2013年)》开展充分的调研论证;三是要制定相关规定和规章制度,保障协会规范运作;四是要继续发挥业务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指导我市公证业务的拓展、规范、研讨、培训等工作的开展;五是要继续做好公证复查争议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六是要组织好外出考察公证业务拓展和公证管理工作的活动;七是要组织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会员的生活。
相关法规: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