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律网网友咨询:请问,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中国法律网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的情况确定。”根据上述规定,护理费的计算应视护理人员有无收人而分别适用不同的计算标准。 (一)护理人员有收人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 (二)护理人员无收人的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