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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为还高利贷敲诈商人被判刑

时间:2012-08-12 09:59来源:小酥油 作者:老王 点击:
2011年10月14日下午,南京市六合区某企业董事长陈先生的办公室来了一名不速之客。来者自称是南京市经侦大队办案民警,一进门就语气不善:“有人举报你有经济问题,请跟我回去接受调查。”一番攀谈后,陈先生探知:对方姓郝,与自己的手下卞某是旧识。有卞某

2011年10月14日下午,南京市六合区某企业董事长陈先生的办公室来了一名不速之客。来者自称是南京市经侦大队办案民警,一进门就语气不善:“有人举报你有经济问题,请跟我回去接受调查。”一番攀谈后,陈先生探知:对方姓郝,与自己的手下卞某是旧识。有卞某从中打圆场,“郝警官”态度缓和了许多,同意帮忙“内部通融”。当晚,陈先生通过卞某给了“郝警官”2万元活动费。他怎么都没想到,整件事根本是个局,自己被手下和外人联手坑了!“郝警官”的真实身份是江宁区百家湖派出所治安民警高某,因为欠卞某钱无力偿还,跟卞某一起策划了这场戏。近日,高某和卞某分别被六合法院判处缓刑。

A“郝警官”做生意惨败借下数十万高利贷

“郝警官”其实姓高,真实身份是江宁区百家湖派出所民警。卞某在六合区某大型企业工作。两人原本并无交集。2009年,高某跟同学合伙做生意,结果惨败,欠了很多钱。2009年底,高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在外放债的卞某,并向卞某借了10万元高利贷。这笔钱一直没能还上。据卞某说,高某陆陆续续从他手中借了七八十万,截至案发还有四五十万没还。

债务纠纷将高某和卞某紧紧联系在一起。两人大部分时候很对立高某说,卞某夫妇经常逼迫他还钱,甚至威胁说要到他单位和家里闹;但在某些方面目标出奇一致高某做梦都想赚钱,好偿还大堆债务,卞某真心实意希望他的梦想成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收回债务。在共同目标的推动下,两人一起在陈先生面前演了一场戏。

陈先生是卞某的顶头上司,六合区某大型企业董事长。高某说,2011年4、5月间,http://www.5law.cn/b/a/falvzhuanti/yichanshuishiduoshao/2012/0811/6958.html。卞某来南京找他要钱,在他面前提到了陈董事长挪用公款的传闻。“他说有人传陈董事长挪用1900万公款,还在工程招标中贪污,他想利用此事从陈手中弄点钱花,让我假装经侦支队的民警去办案,给陈施加压力。”高某说,自己身为警察,知道敲诈勒索是犯罪行为,本不想答应,可卞某拿债务压他,甚至威胁说要到他单位去闹,他迫于压力,只好答应配合。高某强调,自己只是配合而已,顶多算“友情出演”,“剧本”什么的都是卞某决定,卞某才是“幕后导演”。

B借债的和欠债的合演了“一出戏”

受害人陈先生说,事发当天,高某穿着警服来到其办公室,亮了一下工作证,自称是南京市经侦支队的“郝警官”,要跟他谈1900万公款的事,并且要求他到警局协助调查。陈先生小心翼翼地与这位“郝警官”周旋,一番攀谈后探知:对方跟手下职工卞某是旧识。在陈先生的恳求下,“郝警官”打电话叫来了卞某。卞某一进门就与高某热情寒暄。“他们自称是老弟兄,已经两年没见了。”陈先生称,自己虽无心虚之事,但身处董事长之职,肯定得注意影响,于是就让卞某出面打圆场。卞某对“郝警官”说,陈董事长是自己的老领导,此事不如缓一下,如果能帮忙通融,花多少钱都无所谓。“郝警官”表示要向领导请示,随后出去打了个电话,回来后表示至少15万才能摆平。在卞某的推动下,当天傍晚,陈先生就回家取了2万元,作为第一笔活动经费交给“郝警官”。事后,卞某发来消息,称“事情已经办妥”。

陈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便托人查“郝警官”的底细,结果发现南京市经侦大队根本没有这号人物,通过追查手机号码,发现“郝警官”其实姓高,是江宁区百家湖派出所的治安民警。得知自己被耍后,陈先生愤然报警。

案发后,卞某的说法与高某的完全相反。卞某称,敲诈勒索董事长完全是高某一个人的主意,“他向我打听董事长传闻时,我根本没多想,过了一阵子,他忽然打电话给我,说在董事长办公室,我进门后,发现董事长叫他‘郝警官’,我们明明前两天才见过面,他却说两年没见我了,我觉得异常,又怕他说谎是办案需要,不敢揭穿。”卞某称,董事长给的2万元,他都交给了高某,高某拿出元交给自己,说是还债。卞某认为,自己在诈骗中起次要作用。

C法院认定他俩是“共同实施敲诈”

庭审中,双方依然互相推诿,坚称敲诈是对方的主意。检方认为,高某虚构身份实施敲诈勒索,事实是极为清楚的;卞某在敲诈勒索中所起的作用并不小于高某,首先,他主动将有关陈先生的传闻告知高某,其次,他在明知高某说假话、编假名,极有可能是在骗钱的情况下,依然积极配合高某,促成陈先生花钱买平安,从两人配合的默契程度,明显可以看出两人是有预谋的敲诈勒索行为。

六合法院采纳检方的公诉意见,认定高某与卞某共同实施敲诈勒索罪,不分主从犯。考虑到两人积极退赃,同时高某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比卞某好,最终判处卞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高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两人在承担刑责的同时,还都因为此事丢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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