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互助县法院哈拉直沟法庭成功调处一起因土地补偿款分配不合理而提起诉讼的儿诉母分家析产案。经法庭调解,被告给付原告土地补偿款元,现该案已顺利执结。 被告范某生育三个儿子,丈夫早年去世,长子李某多年前已分家另居,次子和三子与其共同生活。2001年3月13日,次子(原告)因外出打工与范某及三子分家另居,但没有分割承包经营的土地和房屋。2011年原被告承包经营的土地和房屋被曹家堡临空开发区依法征用,在清点丈量土地及房屋过程中,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原被告被征用的土地为10.425亩,其土地补偿款为元,房屋及宅基地的补偿款为23万余元,但二被告只分给原告土地补偿款元,房屋及宅基地补偿款为元,合计元,看着医疗事故案例。二原告认为这样分配不公遂向法庭起诉,要求二被告给付土地补偿款和房屋及宅基地补偿款共计.28元。 本案受理后,在庭审当中,双方当事人争吵不休,互不相让,各持己见。后经法庭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二被告愿意给付原告土地补偿款和房屋及宅基地补偿款共计元。(作者:马贵鑫 冉育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