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医疗事故案例 >

白薯干合同交货争议仲裁案

时间:2012-09-01 22:47来源:懒猫 作者:清朗 点击: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员会)受理了申诉人英国公司(买方)与被诉人中国公司(卖方)之间发生的有关白薯干合同争议案。仲裁庭于1974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在北京进行了开庭审理。现将本案案情、仲裁庭意见和裁决分述如下: 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员会)受理了申诉人英国××公司(买方)与被诉人中国××公司(卖方)之间发生的有关白薯干合同争议案。仲裁庭于1974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在北京进行了开庭审理。现将本案案情、仲裁庭意见和裁决分述如下:

  一、案情申诉人和被诉人于1973年11月8日在广州秋季交易会上签订第AF号合同,以“到岸价格”汉堡每公吨人民币187.00元的价格成交白薯干3000公吨,并规定分三批装运。被诉人对应在1973年11月至12月份装运的1000公吨,未能在限期内装船。1974年1月5日被诉人致电申诉人要求延长信用证有效期,以便继续装运。其实医疗纠纷处理案例。双方为此经过多次函电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申诉人于1974年2月20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诉人赔偿由于未能按期装运1000公吨白薯干所造成的申诉人的损失。

  二、仲裁庭意见仲裁庭详细审阅了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和证据,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认为:合同规定被诉人应在1973年11月至12月份装运白薯干1000公吨,被诉人未能按期装运,没有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将不能装运的情况通知买方即申诉人,到装运期满以后的1974年1月5日才电告申诉人要求延长信用证有效期。因此,被诉人应对没有能够按期装运承担责任。

  三、裁决

  根据平等互利和双方都应遵守合同信用的原则,仲裁庭裁决:

  1.被诉人中国××公司(卖方)没有能够按期装运,应当赔偿申诉人英国××公司(买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损失的金额按照合同规定装运期的白薯干国际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价来确定。根据仲裁庭的调查,差价为每公吨人民币11.53元,以此计算,对于未装的1000公吨白薯干,被诉人应向申诉人赔偿人民币共计.00元。

  2.本案仲裁费由被诉人承担。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