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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疑撞死儿子司机被轻判上访 法官含泪相劝

时间:2012-09-15 13:32来源:dh坐看云起 作者:威猛高大 点击:
儿子惨遭车祸身亡,逃逸的肇事者最后仅获刑一年九个月,承担90%的民事赔偿责任……在一个父亲看来,这样的结果,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广州市萝岗区法院法官王瑞芳和湖南男子周东平的纠葛自此展开:在宣判后的一年多来,他先后到多个部门上访甚至跪访。而与

儿子惨遭车祸身亡,逃逸的肇事者最后仅获刑一年九个月,承担90%的民事赔偿责任……在一个父亲看来,这样的结果,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广州市萝岗区法院法官王瑞芳和湖南男子周东平的纠葛自此展开:在宣判后的一年多来,他先后到多个部门上访甚至跪访。而与此同时,王瑞芳不断地写各种检查、报告,尽自己一切所能向周东平解释案情,争取案件执行……9月5日,萝岗区法院邀请法学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周东平举行了专场听证会。

尽管这是一份被你反复质疑的判决,但我还是希望你放松自己,希望你能过得好点,为你自己和家人,家人还需要你,还要依赖你。你现在太辛苦了……

——听证会上,法官王瑞芳含泪对周东平说

法官王瑞芳自述

受害大学生也有过错

事故发生在去年除夕。年仅18岁的大学生小毅来广州与父母共度春节,除夕夜9时许,他骑着电动车,与搭客的摩托仔曾某相撞。小毅倒地受伤,抢救7日后身亡。而就在事故当场,曾某已逃逸现场,后被交警部门认定为事故主要责任人。

小毅是周东平夫妇的大儿子,他还有一个妹妹。除夕夜经历丧子之痛,这一家人的悲痛可想而知。

很快,案件开庭。周东平的妻子抱着小毅的黑框照片出现在法庭上,18岁的年轻脸庞,任谁看了也都不忍心。

只是,现实往往残酷。

经查明,当时小毅所骑的是一辆制动不合格无牌电动车,案发时,他从路口斜穿马路的情况下左转弯,原本在没有交通灯和交警指挥的情况下左转弯应让直行车辆先行,但他没有那样做。当然,曾某驾驶的也是一辆无牌摩托,并且作为机动车,医疗事故案例。他本身亦承担更大的责任。

但从法理上来说,双方过错责任相当,这只是一起交通事故而已,如果不是曾某现场逃逸。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曾某因此成罪。

之后,周东平反复提及,有人告诉他,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要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自己的儿子无辜惨死,怎么曾某才判了一年九个月?

我想说的是,就这个事故本身,曾某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他因为逃逸情节才被定罪,那又怎么能再将这个逃逸情节作为量刑情节,让他罪加一等呢?

曾对受害人家属人道救助

其实,早在宣判前,为了尽量弥补周家的损失,我便多次与曾某家属联系,希望其能筹款赔偿周家损失。但曾某家中只剩下一对70多岁的农村老人,和一双嗷嗷待哺的儿女,实在没有能力赔偿。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我们为周东平夫妇申请了被害人救助基金,共有6万元。医疗事故案例。他本人也表示了感谢。

但同时,上访还在继续。

有上访,就要有回应。这期间,我们法院的工作组多次与周东平联系,他最近表示,希望能有合适的救助。

经过区政法委研究,最终决定再筹措12万元专项救助经费,一并给他们。这就相当于曾某应该给付的赔偿,我们替他先给了。

但周东平考虑再三,最后一次给我们经办人打来电话,要求经济救助至少还要50万元以上。

这件事,如今陷入了僵局。

再同情也不能偏颇判决

这一年多来,每次想到周东平这三个字,我都很难受,我都会想,我还能为你做什么?我唯一能做的,只有尽自己的能力,解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为他争取最大的权益。

我自己也是为人父母,换做是我,我肯定也很难接受,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来。所以,当时他要去反映要去上访,我觉得都还好,至少是个倾诉和发泄的窗口。

然而,作为一个法律的执行者,即便有再多的同情,也不能作出失之偏颇的判决,我们必须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个案情,不管我对当事人有怎样的感情。

为了周东平这个事,我写了数不清的检查和报告,各种情况说明,但我真的不怪他。我真想说,如果错了我真的宁愿改判。事到如今,对于他,我是真的很同情,但也很无奈。

听证现场

法官:被害人也有过错

听证会一开始,周东平就捧着儿子小毅生前照片,跪倒在地,哭称不满本案判决结果。他说,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中肇事司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3年以上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撞死儿子的司机有逃逸行为,量刑却只有1年9个月。对此,经办法官王瑞芳现场回应称,在此次事故中,被害人自身也有过错,医疗事故案例。他驾驶的电动车制动不合格,同时无牌。而案发时,他从路口斜穿马路的情况下左转弯,原本在没有交通灯和交警指挥的情况下左转弯应让直行车辆先行,但他没有那样做。

专家:逃逸不能重复定罪又量刑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刑法教授徐松林认为本案中的肇事者如果没有逃逸,因为双方都有过错,那就仅仅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不是交通肇事犯罪。

因此,原本曾某并不需要对事故负主要责任,这也只是一起交通事故,其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发生事故后逃逸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该案中,曾某是因为逃逸情节才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不能再因逃逸对其量刑再“罪加一等”,“一个情节不能重复定罪量刑。”

律师:希望被害人家属回归正常生活

与会的市律协刑事委主任王志军也表示,“一年九个月的量刑是适当的。”但他也认为,被害人家属的上诉诉求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他还是希望周东平尽可能从这个事故中跳出来,“回归到自己的日常生活中,让自己活得更好。”听证会最后,周东平情绪一度失控,泪流满面后更是嚎啕大哭,“我不是不讲理的人,死了是我的大儿子啊,我心里有多痛,压力有多大……”他突然向全场下跪,哭着说:“耽误了你们的时间,我给你们跪一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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