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大意医生配错血致病人死亡一审判决拘役3月
时间:2013-04-03 10:00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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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科医生,在做血型检验时,一时大意将血配错,结果造成输血病人死亡。今日(14日),株洲攸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医疗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戴某 拘役 3个月。 戴
医院检验科医生,在做血型检验时,一时大意将血配错,结果造成输血病人死亡。今日(14日),株洲攸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医疗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戴某拘役3个月。 戴某系攸县某医院检验科医生。9月4日上午10点,戴某在医院检验科上班,负责血型定型交配检验工作。当时,有两位
医院检验科医生,在做血型检验时,一时大意将血配错,结果造成输血病人死亡。今日(14日),株洲攸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医疗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戴某拘役3个月。 戴某系攸县某医院检验科医生。9月4日上午10点,戴某在医院检验科上班,负责血型定型交配检验工作。当时,有两位患者要做血型检验,戴某在血样定型时,一时大意,没有看清血样标本上的姓名,就进行血型定型检验,结果把两个患者的血型搞混了,将本应输B型血的受害人胡某,检验为A型,导致其他医生将A型血错输给胡某。
当天下午2点,戴某上班时,仔细查看标签,结果发现血样弄错之后,吓出一身冷汗。戴某立即通知其他医生对胡某进行抢救,结果为时已晚,当晚21点,胡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胡某生前输入异型血与其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9月4日17点,戴某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日,戴某所在的医院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医院赔偿了死者家属22.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戴某身为医务工作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名就诊病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医疗事故罪。鉴于戴某系自首,可从轻处罚;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并能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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