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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宇集团高速扩张背后:从老国企借钱搞投资

时间:2012-09-20 09:53来源:花拳秀手 作者:漫长的永远 点击:
30出头的杨海原本有着让人艳羡的事业和前程。他曾是南京江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的副部长,也是江宇集团委派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的财务处处长。 2008年7月,他选择以“实名举报信”的方式,与原公司领导层正面决裂。 建校过程中的一些事情很复杂 2

30出头的杨海原本有着让人艳羡的事业和前程。他曾是南京江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的副部长,也是江宇集团委派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的财务处处长。

2008年7月,他选择以“实名举报信”的方式,与原公司领导层正面决裂。

建校过程中的一些事情很复杂

2008年7月下旬,杨海悄悄离开南京,怀揣举报信和17本公司内部账册材料,踏上了实名举报的路程。

杨海向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供了多年来收集留存的证据材料,指称江宇建设集团经营层江浩等人,以及江宁开发区常务副主任、开发区总公司总经理杨友林涉嫌多项重大经济犯罪。

举报材料迅速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

与此同时,杨海本人也感觉到巨大的压力。11月21日,蛰居数月的杨海与南京当地某媒体约定,将手中掌握的情况和盘托出,但他没想到,还没来得及出门就被带走,理由是“涉嫌挪用资金”。

杨海被抓后,在南广学院内部引起震动。院长办公室主任赵雪波告诉本刊记者:“是2008年专项审计时发现的问题。但抓了很久了,到现在还没定性。不知道什么原因。”他表示,建校过程中的一些事情很复杂,有待调查,在公检法下定论之前,校方不便作评。

对于杨海和南广现任董事长江浩之间的恩怨,赵雪波并不知情,更没听说过举报材料的存在:“他就是江宇集团派过来的,怎么可能和(江浩)他们有什么私人恩怨呢?”

“杨海最初是被派来‘监视’我的。但是后来,对于杨友林他们与我的为人,他心里也有对比。”南广学院原董事长蒲树林对《瞭望天一周刊》 说。

杨海在举报材料中写道:“在南广学院2006年二次增资问题的核实过程中,南广学院副董事长江浩让我在不是事实的说明材料上签字。我认为这是作伪证,没有签字。之后,江浩等人便打击报复我,欲置我于死地。”

蒲树林在电话中告诉本刊记者,江浩等人之所以让杨海作伪证,要求其在证明蒲侵占巨额资金的假材料上签字,目的是将蒲“赶出南广”,以取而代之,没想到杨海坚决不从。

虚假增资行为

2008年2月,蒲树林忽然接到召开南广学院董事会的通知,要改选董事长,“我在美亚公司控股51%,而且董事会章程规定我有一票否决权,办学协议规定南广学院董事长由美亚选派,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硬是召开了非法的董事会,改选江浩当南广董事长。”

江浩到任后,立即组织专项审计,6月底审计报告一出来,他们就向警方报案,作为投资方的办学者蒲树林被立案侦查,原因是“涉嫌职务侵占”。

对此,蒲树林在一份反映材料中给出解释:“当南广学院的投资建设基本完成以后,杨友林为独霸南广学院,对我进行栽赃陷害:把一宗由股东会共同决议实行的不当增资行为,栽赃诬陷为我个人的职务侵占犯罪行为。”

长期从事传媒工作的蒲树林是华夏视听公司的老总,于1999年在美国洛杉矶独资创办了北美地区24小时卫星播放的华语电视台华夏电视台(Pacvia TV)。

2003年,蒲树林受南京市江宁区委、区政府邀请,在江宁开发区投资创办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经过数年努力,南广学院现已发展成为多名在校学生、总资产约8亿元、年学费收入一亿多元的影视传媒专业民办高校。

对于“职务侵占”涉及的5000万元资金,蒲树林给出了解释:2006年3月,为满足银行贷款的要求,南广开始二次增资。原计划由蒲树林的蓝筹投资公司和江宇集团各拿出5000万元资金,共同将南广学院的出资额增至1.5亿元。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江宇集团的资金未到位,董事会临时决定,蓝筹公司的5000万元资金到账后,由江宇集团以虚支工程款的做法提出,再重新打入、办理江宇集团的虚假增资手续。

此后,南广学院账面显示支付虚假的江宇集团下属鸿业公司与市政公司工程款5000万元,2006年5月底分多笔资金,让蓝筹等公司提回了当初提供的5000万元。

蒲树林称,在专项审计过程中,江浩等人对南广学院增资的真实情况只字不谈,只对审计单位提供了南广学院向提供增资资金的蓝筹等公司返还5000万元资金的票据,“造成了我职务侵占的假象。”

蒲树林表示,虚假增资行为是共同之举也是无奈之举,但并没有非法谋利的主观故意。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规定,应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根本不涉及刑罚。

一个细节是,美亚公司为此事专门于2006年2月19日召开过股东会,“股东会会议地点就在江宁开发区杨友林的办公室。”

政府官员主导的项目合作

为了创建南广学院,2003年1月,蒲树林主导成立了南京美亚教育投资公司并任董事长,投资数千万元在江宁启动了南广学院项目。当时,杨友林以地方官员的身份负责协调项目事宜。

蒲树林称,杨友林多次向他提出,“这是一个好项目,让江宇集团参股进来,合同诈骗罪报案材料。一起做”、“江宇集团是当地人的企业,有本地人加入,办事方便,政府也好支持”,但他始终没有答应。

此后,美亚公司在与江宁开发区全面接洽、办理南广学院各项前期建设审批手续的过程中,屡屡受到拖延和刁难,蒲了解后才获知,杨友林是江宇集团前身公司的首任法定代表人,与该公司关系紧密。

无奈之下,蒲树林于2004年4月同意江宇集团入股美亚公司。蒲树林向本刊记者透露,在整个谈判过程中,“一直是杨友林代表江宇和我谈。”

曾任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副院长、董事的刘亚文证实了蒲树林的说法:“一直是杨友林代表江宇在谈合作。我当时是学院筹建指挥部的总指挥,我也不同意江宇进入。但就是为了江宇进不进美亚,前后拖了一年。”

蒲树林告诉《望天一周刊》,在双方合作的数年间,江宇集团的总工程量不超过一个亿,却拿走了1.5亿资金:“我借给江宇5000万元办增资手续,他却想据为己有,说成是工程款!”

“零资产”戏法

根据杨海的举报材料,江宇集团的“出身”是由“零资产”收购两家优质国企发家的。

本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下简称“国有市政公司”)成立于1993年,杨友林是公司首任法定代表人,江浩时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南京市工商局的资料显示,1999年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2988亿元,净资产2504万元,营业收入5617万元。

到了2000年5月20日,国有市政公司成立“改制工作小组”,资产评估值却变为了“资产总额为万元,净资产2110万元”。总资产膨胀,净资产却在下降,显示负债率异常上升。

杨海作为改制工作小组分管财务工作的成员,参与了企业改制全过程。他反映,江浩等人采用了债权最小化、债务最大化、实物资产低值评估等手法,后经杨友林、江浩等人四处活动,江宁区有关部门审批同意为国有市政公司“核销不良资产2133万元”,“最终确认该企业的净资产为-344万元”,从而实行“零资产”出售。

2000年至2001年,也就是国有市政公司改制时期,杨友林任江宁区建设局局长,江浩任建设局下属国有市政公司、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下简称“国有建筑公司”)两家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对于“零资产”来由,江浩在接受《瞭望天一周刊》采访时解释说,企业改制时江宁开发区拖欠公司工程款2000多万元,经当地政府协调、予以核销,企业因此被评估为负资产。

证据显示,在国有市政公司被评估为“零资产”之后,江浩等人又涉嫌挪用原国有企业资金2100万元,设立私营公司,对原国有企业实施“零资产”收购。

杨海提供的公司内部“现金解款单”、“记账凭证”均表明:2001年3月2日,江浩、夏菁等5人,从国有市政公司“借款”100万元,分别以个人名义,存入私营企业---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私营市政公司”)开设的临时账户,用于“个人投资验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的“私营市政公司”于当日成立,江浩任法定代表人。此后,江浩等人成立的私营市政公司以“零万元”的价格,获得了原国有市政公司的全部资产。

2001年3月下旬,江浩、夏菁等5人又从江浩掌控的国有建筑公司“借款”2000万元,以个人名义,汇入刚刚成立的私营市政公司账户,作为追加投资,该情节亦被杨海提供的公司内部“借款协议”所证实。

此后,如法炮制,由江浩等人投资成立私营建筑公司,对原国有建筑公司实行“零资产”收购。

南京市工商局的资料显示,该局2003年第50号至54号《处罚决定书》,对江浩等5人从国有市政公司借款100万元、成立私营市政公司的违法情节均已查实。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份验资报告(2001年40号)亦证实,江浩等人于2001年3月20日、22日对私营市政公司增资2000万元,是由国有建筑公司代汇,与杨海举报情节一致。

江浩本人亦向《瞭望天一周刊》承认,他投资成立私营公司的资金,是从老国企“借”出来的。

江宇系扩张“奇迹”

在短短数年内,江宇集团逐步滚动投资,“遍地开花”, 下属公司总计已逾30多家,年营业收入在30亿以上。

南京市工商局的资料显示,江浩等人自2001年以来,其实报案材料范文。先后投资设立的以江宇集团为核心的多家私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桥梁、建筑、建材、运输、学校、房地产、汽车销售、园林景观、餐饮娱乐等众多与市政建设、城市发展有关的经营、服务领域。

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江浩等11人用于设立各类公司的现金投资总额超过1.6亿元:其中,江浩的个人对外现金投资超过5640万元;张景春对外现金投资超过3020万元;夏菁、夏友宝、张玉宝3人对外现金投资均超过1590万元。

然而在私营市政公司成立以前,江浩、张景春等11人均为国企工作人员,并无其他大宗合法收入来源。2001年、2002年两年间,私营市政公司、私营建筑公司两家公司的累计税后利润仅为200多万元。

而江浩在接受《瞭望天一周刊》采访时称,自2001年以来,他的经营团队从未进行过公司分红,更没有私下分钱:“我本人虽然兼任多个私营公司董事长,每年总共也只领取一二十万元的年薪。”

开发区“裸官”

在杨海等人的口中,有一个名字被屡屡提及:杨友林。

2002年,杨友林调任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开发区总公司总经理,主管江宁开发区的土地开发、基本建设、人事、财务等方面工作。

据杨海反映,从表面看,杨友林是政府官员,在江浩等人的私营公司中没有股份,也不担任职务,但事实上杨在这些公司的股份由他人代持,并实际掌握着公司的决策权和管理权。

本刊记者曾向江浩发问,改制过程中把企业买下来,风险大吗?江浩回答:“没什么风险。老城区在改造,政府答应我们把老城改造项目都给我们,项目多得做不完。我们这种公司,只要有项目,就不怕。”

对于江宇集团在江宁区的暴利模式,与之合作了数年的蒲树林深有感触:“我们学院行政楼前的一小段路,建的时候我坚持要招标。当时江宇集团的报价是80多万元,而社会上招标的价格仅为21万元。我就在董事会上问,怎么董事会成员坑自己的项目?”

来自江宇集团的董事张景春当即笑称:“不瞒你说,我们集团在江宁修路,都是这个价。”

江宇集团还轻易地获得了大量土地项目。杨海的举报材料反映,“杨友林及其利益集团利用其掌握的权力大肆圈占国有土地,采用工程款抵土地款、土地内部出让、虚假举牌、先占后补手续等手法一共低价圈地近万亩。”

蒲树林等多人也向《望天一周刊》提供了相关数据:方山东加州城,1200亩地;市政天元城,1000亩地---以上2个项目是建设完成的。更多是未开发的、以不同公司名义圈占的土地项目,包括景山房产,1200亩地;市政瑞风,500亩地;吉马管桩公司,1500亩地;江宇钢管公司,600亩地;江宇上坊水泥搅拌公司,600亩地;景山汽车销售公司,500亩地。

蒲树林称,除了这些已掌握名称的地块,江宇本部再加上分散的30余家子公司,绝不低于3000亩地。

杨海的举报信中称,江宇集团及其骨干公司的股权都被分配给了杨友林的几个亲信。

杨海还反映,杨友林、江浩等人因暴敛财富、不敢光明正大让公司体现利润、实行股东分红,同时也为了逃避纳税义务,便采用虚列成本、假发票核销的办法,在公司经营成本中直接支取现金分发。

对于私分巨款一说,杨友林在接受《瞭望天一周刊》采访时矢口否认:“没有这个事。”

此外,不同知情人士均称,杨友林将妻子与女儿全部办成了美国公民,还在国外购置房产,是个地道的“裸官”。本刊记者获得的户籍材料也显示,杨友林家仅有他一人在户。

杨友林对此事实并未否认。他解释说:“是2001年亲戚把她们办出去的,不过现在不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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