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社区民警应凭证境外生齿挂号的住宿或居留限期,实时发明分开辖区的境外生齿。同时要通过境外生齿信息体系发明分开本辖区到其他辖区住宿的境外职员,实时治理注销手续。对分开辖区的境外职员,社区民警要多渠道获知其拟前去的所在,并在体系备注栏内举办记实。境外职员分开辖区后,社区民警应在3日内将《境外职员挂号表》从《现住生齿挂号簿》中予以取消,烧毁撤出的《境外职员挂号表》。 第六十七条 境外职员在辖区内居留时代死亡的,社区民警该当实时将《境外职员挂号表》从《现住生齿挂号簿》中予以取消,并在体系备注栏内内中注明死亡时刻、死亡缘故起因等环境,烧毁《境外职员挂号表》。 第六十八条 社区民警应在每年十二月对辖区内栖身的境外生齿举办一次全面梳理整顿。 第二节 户限户口审批事变 伉俪投靠 第六十九条 外省市职员与我市非农业生齿成婚伉俪投靠。 (一)受理前提: 1、来津人年数在三十五周岁以上,成婚投靠夫妇在津栖身十年以上,十八周岁以下后世可以随迁; 2、来津人一方系再婚的,年数在三十五周岁以上,成婚投靠夫妇在津栖身三年以上; 3、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措施: 申请人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口地址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地址地分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局考核上报市局,市局审批后治理户口迁徙手续。 (三)申请人须提供的有关原料: 1、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具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住民身份证》; 3、被投靠人的《户口簿、》《住民身份证》、《成婚证》; 4、离婚职员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整书; 5、住房证明(是指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可能直系支属的正当住房); 6、单元或村(居)委会证明(投夫妇落户的。不需提交被投靠人单元证明)、暂住或投止生齿挂号表; 7、随迁人如系独生后世的,须提供《独生后世证》,二胎以上(包罗二胎)的后世须出具准生证,超打算生养的须出具征收社会供养费原始依据; 8、其余必需的证明原料。 第七十条 外省市职员与我市非农业户口残疾职员伉俪投靠 (一) 受理前提: 1、外省市职员与我市患婴儿瘫后遗症等严峻疾病的非农业生齿成婚,年数在三十周岁以上,在津栖身五年以上的; 2、外省市职员与我市患盲、聋哑,四肢不全等严峻残废的非农业生齿成婚,婚其后津投夫妇栖身糊口的。 (二)审批措施: 申请人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口地址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地址地分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局考核上报市局,市局审批后治理户口迁徙手续。 (三)申请人须提供的有关原料: 1、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具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住民身份证》; 3、被投靠人的《户口簿》、《住民身份证》、《成婚证》; 4、离婚职员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整书; 5、住房证明(是指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可能直系支属的正当住房); 6、单元或村(居)委会证明(投夫妇落户的。不需提交被投靠人单元证明)、暂住或投止生齿挂号表; 7、随迁人如系独生后世的,须提供《独生后世证》,二胎以上(包罗二胎)的后世须出具准生证,超打算生养的须出具征收社会供养费原始依据; 8、医院诊断证明、残疾水平照片; 9、其余必需的证明原料。 第七十一条 离、退休职员伉俪投靠。 (一) 受理前提: 家庭基本在津,只身在外地事变,按国度划定治理 离(退)休手续来津投靠夫妇,不改变户口性子的, (二) 审批措施: 申请人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口地址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地址地分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审批后治理户口迁徙手续。 (三)申请人须提供的有关原料: 1、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具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住民身份证》; 3、被投靠人的《户口簿》、《住民身份证》; 4、成婚证; 5、单元证明; 6、离(退)休证; 7、其他必需的证明原料。 第七十二条 农业生齿伉俪投靠。 (一) 受理前提: 1、外省市农业生齿因成婚投靠本市农业生齿落农业户口; 2、18周岁以下后世可随迁。 (二)审批措施: 申请人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口地址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地址地分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审批后治理户口迁徙手续。 (三)申请人须提供的有关原料: 1、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具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住民身份证》; 3、被投靠人的《户口簿、》《住民身份证》、《成婚证》; 4、离婚职员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整书; 5、单元或村(居)委会证明(投夫妇落户的。不需提交被投靠人单元证明)、暂住或投止生齿挂号表; 6、随迁人如系独生后世的,须提供《独生后世证》,二胎以上(包罗二胎)的后世须出具准生证,超打算生养的须出具征收社会供养费原始依据; 7、其余必需的证明原料。 第七十三条 本市各区县之间伉俪投靠。 (一) 受理前提: 1、本市各区县之间投靠夫妇“农转非”; 2、“两区三县”到其他十三区投靠夫妇迁徙落户; 3、未婚后世可随迁。 (二)审批措施: 申请人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口地址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地址地分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审批后治理户口迁徙手续。 (三)申请人须提供的有关原料: 1、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具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住民身份证》 ; 3、被投靠人的《户口簿、》《住民身份证》、《成婚证》; 4、离婚职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整书; 5、住房证明(是指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可能直系支属的正当住房); 6、单元或村(居)委会证明(投夫妇落户的。不需提交被投靠人单元证明)、暂住或投止生齿挂号表; 7、随迁人如系独生后世的,须提供《独生后世证》,二胎以上(包罗二胎)的后世须出具准生证,超打算生养的须出具征收社会供养费原始依据; 8、其他必需的证明原料。
老人投靠后世 第七十四条 外省市离、退休老人投靠后世。 (一) 受理前提: 1、伉俪均到达离、退休年数并同时提出申请(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2、已治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无后世。 (二)审批措施: 申请人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口地址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地址地分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审批后治理户口迁徙手续。 (三)申请人须提供的有关原料: 1、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具名); 2、申请人《户口簿》、《住民身份证》; 3、被投靠人的《户口簿、》《住民身份证》; 4、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元人事部分查档证明或街道服务处出具的父(母)子(女)相关及后世环境证明。 5、来津人如系离婚职员,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整书; 6、住房证明(是指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可能直系支属的正当住房); 7、他处无投靠的证明; 8、其他必需的证明原料。
后世投靠怙恃 第七十五条 外地后世投靠怙恃(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前提: 外地生齿与我市非农业生齿成婚,其生18周岁以下的后世要求投怙恃(包罗继怙恃)的。 (二)审批措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