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病假人为计较基数和病假人为计较要领

时间:2014-02-08 10:27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摘要: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

  【中国法律网 病假】择要:按照《企业职工染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划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划定,任何企业职
工因染病或非因工负伤,必要遏制事变医疗时,企业应该按照职工本人现实介入事变年限和在本单元事变年限,给以必然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染病或非
因工负伤遏制事变治病时,企业不得扫除劳动条约的时限,也就是染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那么关于病假人为的付出题目,中国法律网为你具体解答。

  法律咨询:叨教我们公司有员工此刻请病假,持续半个月阁下,那么病假人为应怎样计较并付出给该员工,周六周日是否必要扣除,法定节沐日病假人为怎样付出,能否举例声名?

  律师解答:
按照《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增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解决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时代糊口的关照》的划定,病假人为基数应为职工正常环境下实得人为的
70%计较。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部分以为,应按照《上海市企业人为付出步伐》第九条划定确定病假人为基数。因此,一旦用人单元和劳动者在劳动条约中
约定了人为尺度(劳动酬金)的,则病假人为基数(包罗其他假期人为基数)应为该约定的人为尺度;在劳动条约、集团条约均未约定的气象下,由用人单元与职工
代表通过人为集团协商确定人为尺度,病假人为基数为约定的人为尺度;在用人单元与员工无任何约定的气象下,假期人为的计较基数按该员工劳本人地址岗亭(职
位)正常出勤的月人为的70%确定。

  我们以用人单元与劳动者在劳动条约中约定了月人为尺度为配景,举例声名如下:

  员工A在贵司事变不满两年,劳动条约中约定正常人为为2000元每月。该员工2008年10月1日至15日请病假,2008年10月16日至31日正常出勤。该员工2008年10月份人为计较方法如下:

 
 员工的病假人为日人为付出尺度应为:2000÷21.75×60%=55.17元;病沐日人为扣除数额应为
2000÷21.75×(1-60%)=36.78元;病假天数应为:10月6日至10日,10月13日至15日,共计8天;应付出的病假人为合计
为:55.17×8=441.36元;应扣除的病假人为合计为:36.78×8=294.24元。

  A员工的正常出勤天数应为:10月16日至10月17日,10月20日至24日,10月27日至31日,共计12日,10月1日至3日为法定节沐日,应正常付出人为,故,A员工10月份正常出勤日人为应为:2000÷21.75×(12+3)=1379.31元。

 
 因此,采纳给以病假人为计较要领的气象下,A10月份人为应为:441.36(病假人为)+1379.31(正常出勤人为)=1820.67
元。采纳扣除病假人为计较要领的气象下,A10月份人为应为:2000-294.24=1705.76元。采纳给以和扣除要领时,在每月现实出勤天数高于
或低于21.75时均会稀有额上的差别。需提示用人单元的是,用人单元应明晰计较员工病假人为是采纳给以照旧扣除的要领,明晰后应不再改变计较要领。

假如您还想相识更多关于病假相干的题目,小编为您保举:

请病假未准,单元以旷工扫除劳动条约

职工病假有哪些报酬

病假人为怎样算?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