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期间有关待遇的通知

时间:2014-06-18 11:39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中 共 广 安 市 委 组 织 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人社发〔2012〕52号 中共广安市组织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期间 有关待遇的通知 各区市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涛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 为加强我市机

  

   中 共 广 安 市 委 组 织 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人社发〔2012〕52号

 

中共广安市组织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期间

  有关待遇的通知

  
 

各区市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涛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

  为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的管理,完善相关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发〔2006〕47号)和《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职工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川人工〔1994〕3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现行工资政策和我市实际,现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期间有关待遇问题通知如下:
  一、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一)机关工作人员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本人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全额计发。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90%计发,生活性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按5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和生活性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按70%计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70%计发,生活性津贴全额计发,不计发工作性津贴;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80%计发,生活性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按30%计发。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本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全额计发。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90%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70%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不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80%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30%计发。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致伤、致残的,在规定的休养期内其工资待遇不变。
  (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工(公)负伤或患病治疗期间请病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文件(包括:医生证明,病历)作为病假申请凭证,根据医生建议的休息天数申请病假,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后报单位政工人事部门或办公室备案;患有癌症的工作人员在患病期间,确实不能坚持上班的,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工资待遇保持不变。   (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仍保持荣誉的,其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可在本通知第一条第一、二款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但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待遇。
  (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经伤病残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须按相关规定办理病退手续。
  (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应停止享受病假期间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体恢复后在两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
  (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按比例计发的工资待遇,如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可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数额发给。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一)机关工作人员
  1.全年累计事假在5天以内的,本人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全额计发。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不到10个工作日的,从第6个工作日起,职工在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70%计发,生活性津贴全额计发,不计发工作性津贴;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75%计发,生活性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按30%计发;职工累计工作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80%计发,生活性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按60%计发;已满二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85%计发,生活性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按90%计发。
  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不到20个工作日,从第11个工作日起,职工在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65%计发,生活性津贴全额计发,不计发工作性津贴;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70%计发,生活性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按10%计发;职工累计工作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75%计发,生活性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按30%计发;已满二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80%计发,生活性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按50%计发。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全年累计事假在5天以内的,本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全额计发。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不到10个工作日的,从第6个工作日起,职工在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70%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不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75%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30%计发;职工累计工作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80%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60%计发;已满二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85%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90%计发。
  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不到20个工作日,从第11个工作日起,职工在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65%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不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70%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10%计发;职工累计工作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75%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30%计发;已满二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80%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处理私人事务的,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及本人年休假期内进行。未休完年休假的,所在单位原则上不审批事假。已休完年休假,确因特殊情况须占用工作时间的,可申请事假;事假按管理权限审批后报单位政工人事部门或办公室备案。全年事假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四)事假工资扣发办法按下列公式计算:扣发额=年基数÷261天×年累计扣发天数×扣发的相应比例。
  (五)为便于管理,事假工资的扣发集中在次年的一月份执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以病假、事假为由,长期脱岗。病假、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超过批准时间未销假的,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扣发旷工天数的全部工资及相关待遇,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对病假、事假期间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作相应处理,并及时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否则,将视情节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五、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相应延期转正定级。
  六、本通知所称工作人员,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职工,包括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比照执行。
  七、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办理。今后中、省有相关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件下载: 1.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期间有关待遇的通知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2)
66.7%
踩一下
(1)
33.3%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