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2 > 拆迁法 >

女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扰乱公共秩序领刑

时间:2012-09-28 01:08来源:欣随毅动 作者:文韬武略 点击:
80后女子郭某,在听闻亲戚意外死亡时,匆匆从外地赶回老家,抱着把事情闹大的思想,召集亲属做出砸警车、冲击政府等极端行为,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院判决该案:一、被告人郭某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

  “80后”女子郭某,在听闻亲戚意外死亡时,匆匆从外地赶回老家,抱着“把事情闹大”的思想,召集亲属做出砸警车、冲击政府等极端行为,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院判决该案:一、被告人郭某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二、被告人唐X忠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三、被告人唐X芳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被告人唐X秀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被告人胡某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被告人唐X英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被告人李某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1年6月7日,全州县安和乡安和村委石山脚村朱某家发生爆炸,造成朱某夫妇及儿媳黄某、邻居蒋某死亡的后果。当日,广西区公安厅专家对现场残留物进行了鉴定。6月10日傍晚,死者蒋某的家属听闻专家鉴定结论为黑火药引起爆炸,深感不满,组织20余人拦截公安厅专家所乘坐的桂00309警车。经有关部门做工作,我不知道拆迁法。部分闹事者离开,全州县公安人员将少数不听劝阻的闹事者带离现场。被告人郭某以公安人员打人为由,组织、指挥被告人唐某等数十人继续拦截00309警车。期间,郭某将该警车的挡风玻璃砸坏,阻塞交通达两个多小时。经鉴定,该警车损失元。

  同年6月11日10时许,郭某组织、指挥唐某等数二十余人挑一担大粪到安和乡政府门口,对前来劝阻的安和乡政府干部蒋某某等人泼洒粪便,持石头、扁担等殴打蒋某某,并将粪便倒在政府门口,砸烂政府大门的牌子、灯笼,砸坏停在政府院子内的DH025警车的车灯、玻璃等。后又冲击安和乡派出所,砸坏电表、警用标识灯。再返回安和乡政府,砸烂综合治理办公室的窗玻璃和桌椅,拿走办公室内的牌子。经鉴定,上述损失总价值元,蒋某某属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唐某等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告人郭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郭某组织、指挥被告人唐某、胡某等六人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遂判决如上。

转发分享: 将文章“”转发至新浪微博、QQ空间、人人网等网让更多网友分享。 分享到: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