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2 > 拆迁法 >

.................

时间:2012-10-23 21:25来源:zhanglin 作者:紫藤花开 点击:
深圳房地产律师,深圳房产纠纷律师,深圳二手房买卖纠纷律师,赵启太律师,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房地产咨询,二手房买卖纠纷,买房定金退还,延付交楼,房产买卖中介欺诈等专业房地产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维权服务! 我们近期才做了一个非常经典的房产纠纷案例: 被告
深圳房地产律师,深圳房产纠纷律师,深圳二手房买卖纠纷律师,赵启太律师,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房地产咨询,二手房买卖纠纷,买房定金退还,延付交楼,房产买卖中介欺诈等专业房地产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维权服务!

我们近期才做了一个非常经典的房产纠纷案例:
被告黄(化名)于2011年1月通过中介以700多万购买了原告刘先生(化名)位于深圳罗湖某高档豪宅,按照合同约定当场支付了100万定金,尾款应于2011年7月份之前付清。因各种原因,看看拆迁法。黄并未按时支付其余款,原告多次催促其履约均无效,于2011年11月正式起诉被告至深圳罗湖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腾退房屋交还原告,并赔偿原告20%违约金150万。

黄事先也咨询过很多律师,都说没有赢的希望,不敢接受委托。后来经过多方渠道找到我们,我们仔细分析了黄的实际情况,发现根据深圳及国家最新相关“限购堵漏”政策,(因被告此前一直在异地工作买社保,当时买房时中介声称可以解决这些问题),因此被告不具有购买主体条件,根本无法购买此套房屋,双方所签订合同无法履行,遂接受黄委托。马上应诉并同时发函反诉被告退还100万定金,解除合同,并且原告在事先知道限购政策下不明示被告,要求赔偿被告20%违约金20万。

2012年3月,法院判决认为我们当事人黄非深圳居民,且不能提供连续一年纳税和社保证明,根据2010年9月30日深圳政府出台的“限购令”及2011年3月3日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堵漏令”,并不具备购房条件,合同无法履行。判决原告应将其收取被告的100万定金退还,诉讼费由原告承担,被告逾期居住的日子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被告由于提前入住房子,合同约定按市场价支付租金)。

拿到判决书,黄直呼想不到,因为当时咨询很多其它律师后不抱任何赢的希望了,100万定金打水漂,最后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找到我们,还好我们仔细分析查看最新相关政策后帮了她,事后非常感谢我们。(委托我们的当事人,我们可提供此份判决书原件供其观阅)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深圳最大,办公面积两层楼4100平方,执业律师200多人)金牌律师团队-顶尖三人智囊团之一,首席资深大律师: 赵启太-执业证号:1440 3200 7106。
联系方式:139 029(本人唯一手机号码,全天候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咨询qq:691 791 958。
地址:深圳莲花支路1号公交大厦二、三楼两层(深圳中级法院对面)来访前请预约,以防您久等。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