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离婚后,养子女归谁抚养?

时间:2012-09-12 09:53来源:忘了爱 作者:mirze 点击:
离婚后,养子女归谁抚养? 我国《》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为,只要是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不管养父母的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对于未成年养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同时

离婚后,养子女归谁抚养?

我国《》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为,只要是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不管养父母的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对于未成年养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同时,《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孩子形成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子女。

总之,对于的养父母子女关系,无论是《收养法》实施前的事实收养关系还是《收养法》实施后的合法收养关系,都与双方的亲生子女同等对待,适用《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无论父母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对未成年子女都有法定的抚养的义务。但是对于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只视为一方的子女,对方不承担。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