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去叠嶂中路小郑生果卖场隔邻楼梯上去二楼劳动仲裁办公室想去咨询一些关于用人单元在试用期不签劳动条约和过了试用期无端辞退员工的事,办公室里只有一个三四十明年剔平头的男的,只是简朴的问了一下工作颠末,就说提议自行去找老板和谐,我说就是和谐欠好才来寻求辅佐的,谁人男的又说劳动仲裁也是要走法律措施的,我说那走法律措施必要哪些呢,功效那人很快的报了一遍什么劳动仲裁书什么原料什么的,完全没有细细声名,一带而过。我说能不能细心说一下,由于许多对象我不是很懂也不太清晰,他就很不耐心的说那你去律师行找个律师具体咨询一下,还说纵然你走了法律措施,拖了一两年要了赔偿也不划算,有这些时刻精神不如及早找个功德情。这话听着仿佛很有原理,可是我此刻很不能领略的就是,莫非劳动仲裁部分就是把我们这些维权无门的打工者推到律师行何处吗?那么劳动仲裁的意义安在,当局就白养着一群吃干饭的?我寻求劳动仲裁只是想维护我作为一个打工者的权益,假如什么事都算打算算不划算,那我认可,我们这些小老黎民确实耗不起,那会有更多的公司看准了我们的耗不起而越发有恃无恐,那么我们还能享受什么保障,既然我们都没有保障了,何须存在这个形同虚设的部分挥霍国度的钱,挥霍人民的钱 呢?但愿有关部分率领可以或许重视起来,能给出一些筹备复原。平凡打工者维权真的就那么难吗?求辅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