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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答辩状(劳动争议纠纷)

时间:2014-02-08 12:43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民事答辩状(劳动争议纠纷),企业民事答辩状

正文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__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
  电话:______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____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本案不属于法院直接管理的范畴,法院应驳回被答辩人的告状;
  按照《劳动法》第79条划定:“劳动争议产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元劳动争议调整委员会申请调整;调整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讼。”从上述划定可知,劳动争议案件应合用“仲裁前置”的原则。本案是追索拖欠加班人为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应该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对仲裁裁决不平的,才可以到人民法院提告状讼。但本案的被答辩人没有颠末劳动仲裁委处理赏罚,直接到法院告状,不切合“仲裁前置”的原则,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被答辩人的告状。
  二、答辩人并未拖欠被答辩人的加班人为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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