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2 > 抚养费标准 >

离婚离婚离婚离婚离婚离婚离婚

时间:2012-09-01 23:50来源:夏之恋雪 作者:秋天的粑蕾 点击:
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法院判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可能为原则的,正如您说的“他们确实没有感情了”就是感情破裂,至于是否已经到了没有和好可能的地步,需要法院通过开庭调查及法庭辩论来认定,一般情况法院为了谨慎起见,同时也为了

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法院判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可能为原则的,正如您说的“他们确实没有感情了”就是感情破裂,至于是否已经到了没有和好可能的地步,需要法院通过开庭调查及法庭辩论来认定,一般情况法院为了谨慎起见,同时也为了给男女双方一段冷静思考的机会,没有法定离婚理由的情况下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判决准予离婚,您朋友可以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起诉,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对于孩子的抚养,法院将根据双方经济条件、性格特征以及抚养能力等综合考虑由谁抚养孩子对孩子更为有利的原则判决,同时鉴于孩子已经十岁了,法院也会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然后判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至其成年。
最后,关于财产分割,首先必须明确向法院提交能证明你们共同财产的证据,同时证明女方为生活付出更多,分割财产是可以适当照顾女方。打官司就必须拿证据说话,所以希望您朋友能尽量收集对其有利的证据。】
希望对您及您的朋友有帮助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