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8月27日,本报刊登了《捕凶!为荒山冤魂伸张正义》一文。8月30日,记者从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刘万龙、于良红被依法批捕。 今年6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刘万龙、于良红在青海省乐都县城,将走在路上的小美强行拉进车里,带到位于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的出租屋,劫财之后对被害人实施了强奸。次日下午,两恶魔购买了汽油、白酒,将小美带到海石湾镇的农场山,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把汽油泼在小美身上点燃,又活埋在一山洞里。7月19日下午,两名犯罪嫌疑人到西宁市寻找作案目标,将刚从浴室走出的单身女子小丽强行拉进车里,用同样的手段将小丽带到出租屋内,抢劫了被害人银行卡里的两万元现金,后将她在农场山残忍杀害。 检察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刘万龙、于良红涉嫌杀害他人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犯罪嫌疑人刘万龙、于良红抢劫他人财产的行为,涉嫌抢劫罪;犯罪嫌疑人于良红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涉嫌强奸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作者:张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