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二)网上申报 1、信息填报和提交: 可由拟调干人员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也可由代理机构直接为调干人员填报信息后提交。 ),进入“网上办事” ) 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1、如本人身份证号已正常升位为18位号码,系统申报时必须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其它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证号码变更,须先到市社保部门变更参保身份证号后,再进行系统申报。 2、如果当前婚姻状况是离异或夫妻双方曾经有过婚史的,必须填写完整婚姻历史信息和各个婚姻阶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双方)。 3、如 “毕业院校”、“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名称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内,可自行进行录入。
5、代理机构及拟调干人员本人须认真校核已申报信息,如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办理调干的,责任由本人或代理机构承担。 (三)信息预审 信息提交后,系统会自动进行预审,点击选择人员姓名,根据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须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四)提交书面材料 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预审通过后60日内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如预审通过后至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不足60日的,须于业务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3月5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的材料及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对于申报材料及人事档案真实、准确、齐全且形式符合规定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如发现书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代理机构需要补正的内容,代理机构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再次报送,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提供虚假或伪造申报材料,当场扣留相关材料,并根据《深圳市2012年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个工作日。 (七)申报信息修改
修改信息:进入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点击“业务进度查询”——选择“调干业务进度”——选择人员——点击“变更申请”,输入变更内容,保存并提交。打印《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八)进度查询 单位查询:呈报单位登录人才引进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选择“调干业务”——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申请信息修改的可点击“信息变更进度”查询办理进度。 本人查询: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人才引进业务进度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九)办理结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审批通过的市外调入人员,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领取《调动通知》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 (十)后续事项 1、拟调干人员持《调动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到我市拟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2、拟调干人员持《调动通知》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地相关部门办理干部调出、户籍迁出等手续。 3、拟调干人员持调出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和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我市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4、拟调干人员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应由迁出地相关组织部门出具转移介绍信到我市相应组织部门进行转接。
《深圳市入户指标卡》一年内有效。 (办理结果查询电话:12333,8210890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