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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刺死性侵大叔,为何不属正当防卫

时间:2012-09-20 01:49来源:jmnmm20 作者:朵朵猫 点击:
2012年9月10日,备受社会关注的90后少女故意杀人案10日在广州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旋某琦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此判决发布后即引起网友热议。其中有网友不赞同法院的判决,认为如果判女孩有罪的话,以后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将不知应不应该反

  2012年9月10日,备受社会关注的90后少女故意杀人案10日在广州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旋某琦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此判决发布后即引起网友热议。其中有网友不赞同法院的判决,认为如果判女孩有罪的话,以后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将不知应不应该反击;而一些网友则赞同法院的判决。

  据称,被告人旋某琦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如果被告人旋某琦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不提起上诉,该判决将生效。有不少网友对被告人表示同情,对判决认为不能理解。笔者认为,从法院披露的信息来看,被告人旋某琦被骗入出租屋留宿面临性侵时持刀反抗属正当防卫,但被害人倒地丧失抵抗能力后继续捅刺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

  少女刺死性侵大叔 属无限防卫

  我国《刑法》第20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无限防卫”。刑法之所以赋予人们对杀人、强奸等暴力犯罪“无限防卫”的权利,正是因为这类犯罪极其凶残,防卫过程必然非常激烈,防卫者难以在情急之下准确判断形势、拿捏防卫的尺度,所以法律赋予了受害人的无限防卫权。本案中,被告人旋某琦为反抗强奸将被害人杨某刺倒的行为属于特殊的正当防卫,造成被害人杨某受伤,学会工商注册号查询。被告人对此是不负刑事责任的。广州中院认可小惠前边的行为属于无限防卫,也就是杨某被刺倒地后无论死活,小惠都不负刑事责任,该认定是完全正确的。

  刺伤后又刺死 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造成损害的行为。根据被告人旋某琦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被害人杨某被刺倒后,被告人旋某琦因害怕杨某没死会起来报复她,又持刀砍刺杨某头部,致其当场死亡。从事后法医鉴定情况看,杨某被刺倒后已生命垂危,无继续施害能力,即使没有后续的砍刺头部行为,得不到及时救治的杨某也会因失血过多而休克死亡。旋某琦没必要继续砍刺致其死亡。杨某被刺倒后已丧失继续侵害的能力,但被告人旋某琦因害怕杨某没死而将其杀死,属于假想防卫。广州中院对于她后边的行为,认定为假想防卫,以故意杀人罪判刑,笔者认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看完该案件的报道以后,笔者也为旋某的遭遇深感同情。18岁的少女,轻信主动搭讪的“好心大叔”杨某,谁知遇到竟是一条色狼,反抗性侵犯的最后关头,旋某没有理智地放下“屠刀”,让自己付出了4年的自由代价。该案件再次提醒人们,要学会保护自己,请勿随意轻信他人,面对不法行为要急中生智。通过合法方式保护自己。否则就可能保护了自己,却违反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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