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甲状腺性能亢进(2)

时间:2014-03-13 22:09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甲状腺性能亢进 穴位激光照射 (一)取穴 主穴:扶突。 配穴:耳门、睛明。 (二)治法 每次主穴和配穴各取1穴。以氦氖激光器聚焦照射,功率为25毫瓦,波长6328λ,光斑直径2毫米。主穴天天照射5~7分钟,配穴照射3~5

甲状腺性能亢进

穴位激光照射
(一)取穴
主穴:扶突。
配穴:耳门、睛明。
(二)治法
每次主穴和配穴各取1穴。以氦氖激光器聚焦照射,功率为25毫瓦,波长6328λ,光斑直径2毫米。主穴天天照射5~7分钟,配穴照射3~5分钟。逐日1次,10次为一疗程。一样平常治疗1~2疗程。

穴位电疗
(一)取穴
主穴:阿是穴。
配穴:太阳、内关、神门。
阿是穴位置:肿大之甲状腺外侧。
(二)治法
主穴、配穴均取。应用电脉冲理疗仪治疗,将交换电变直流电输出,输出电压为25伏。以电极板取代针刺。将高频或音频的两侧电极板,置于阿是穴,行强刺激。两组低频输出线,一组置于太阳穴,一组置于内关、神门。予中等强度刺激。每次刺激时刻为30~40分钟。逐日1次,18次为一疗程,疗程隔断7天。

穴位打针
(一)取穴
主穴:上天柱。
(二)治法
透明质酸酶1500单元加醋酸可的松25毫克,为1次打针量。将药液吸入打针器,以5号齿科针头速刺破皮,进针上天柱穴,慢慢向前送针至1~1.5寸深,略加提插,待针感向同侧眼部或头部放射,回吸无血时,迟钝推入药液。隔日1次,10次为一疗程。停治10天后,再作下一疗程。

艾灸加火针
(一)取穴
主穴:大杼、风门、肺俞、风府、大椎、身柱、风池。
配穴:内关、间使、太溪、照海、复溜、三阴交。
(二)治法
每次取主穴3~4穴,辅穴2~3穴,穴位轮用。操纵要领有三:
①取米粒大之纯艾炷,着肤灸(无疤痕灸),每穴灸7壮;
②以直径为0.7厘米之艾条,点燃后隔7~8层纸按压在穴位上,一按即起为1壮,每穴灸5~7壮;
③以小号平头火针,在酒精灯上烧烫后,敏捷点穴处1~2下。此三法可在一人身上施行,亦可别离施行或选择施行。逐日1次,10次为一疗程,隔断3~5天,再行下一疗程。

甲状腺性能亢进

挑治加埋植
(一)取穴
主穴:阿是穴、喉2、喉3、喉4、喉6、喉7、肝俞、鸠尾
配穴:心悸者加膻中、巨阙,消谷善饥者加中脘。
喉2点的位置:颈部正中线上,从状软骨结节上的凹陷正中至胸骨柄上切迹正中上1寸处的连线上1/3折点处。
喉3点的位置:颈部正中线上,从甲状软骨结节上的凹陷正中至胸骨柄上切迹正中上1寸处的连线下1/3折点处。
喉4点的位置:即胸骨柄上切迹正中上1寸处。
喉6点的位置:人迎穴直下,与喉2点相平。
喉7点的位置:人迎穴直下,与喉3点相平。
(二)治法
挑治法:患者仰卧,穴位通例消毒,以2%普鲁卡因在穴位皮下打针皮丘作局麻后,医者用已高压消毒之大号缝衣针横刺表皮,翘高针尖,举高针体作阁下摇晃举措,把挑起的表皮拉断,再挑出一些稍具粘性的皮下纤维,直至把针孔周围的纤维挑完为止。操纵完毕,创口涂上红汞,外贴无菌小纱垫。
埋植法:取鸠尾穴时患者仰卧,取肝俞穴时患者俯卧。穴位外貌通例消毒后局部麻醉,手术部位铺上孔巾,医者用手术刀于矢状偏向切开穴位皮肤,长约1cm,先用止血钳疏散刀口周围皮下组织,范畴2~3cm,割去少许疏散的皮下脂肪,然后将筹备好的无2号羊肠线4~5cm,打成小结放入穴位皮下,缝合刀口,消毒后外贴无菌纱块,5天后拆线。
每次1~2个主穴或配穴,开始逐日挑1次,待通例点挑完后,可隔3~5日挑1次,10次为1疗程,第1及第2疗程竣事时,即别离于鸠尾穴臁肝俞穴做割脂埋线疗法1次。1疗程未愈者,苏息10天再行下1疗程。

其他治疗
(1)绿豆100克,海带100克,紫菜50克,红糖适量。先将海带蒸半小时,再用净水泡1夜,捞出切条,与洗净的紫菜、绿豆共入锅中,插手适量共煮烂熟,调入红糖稍炖即成。逐日分2~3次服食,连服15~20天为1个疗程。
(2)海带、红糖各适量,将海带洗净去砂,锅内加水煮烂后切成细丝,盛入碗顶用红糖腌拌2日,常吃有用。
(3)海带50克,绿豆50克,粳米100克,陈皮6克,红糖60克。将海带洗净切丝,锅内加净水,入粳米、绿豆、海带、陈皮,煮呈绿豆着花为度,放入红糖熔解服食。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