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毒品13公斤从八年到缓刑释放 律师原创(转载请注明) 【提示】一名制造冰毒毒品13公斤的共犯一审被判处八年,二审被改判为缓刑予以释放,这不是“传奇”,而是最新的法院判决,希望被告人家属及辩护律师通过此案能看到更多的希望和信心,而本案一、二审被判处死刑的第一被告人因为二审之后拿到了能够证明公安机关存在的重要证据,第一被告的死刑很有可能会在最高法院不予核准。 【案情】被告人宋某因提供家中的场所供他人制造毒品共约13公斤冰毒而于2012年3月16日被四川省某中级人民法院以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宋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鉴于原审被告人宋某参与犯罪的情节较轻及家庭实际情况,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原判认定事实和定罪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但对原审被告人宋某量刑过重”。2012年12月12日作出二审判决,近日刚宣判:“上诉人宋某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决书文号:(2002)川刑终字第463号】” 【评论】制造毒品罪,涉案约13公斤冰毒,从一审有期徒刑八年再到二审的改判缓刑释放,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少见的,本案对的律师辩护具有特别的研究价值,希望被告人家属及辩护律师通过此案能对司法能看到更多的希望和信心。同时本案一、二审被判处死刑的第一被告人因为二审之后最近拿到了能够证明公安机关存在刑讯逼供的重要证据,第一被告的死刑很有可能会被最高法院不予核准,期待最高人民法院能够真正地公正司法,真正做到“少杀慎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