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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有关房屋遗产继承法解读

时间:2014-04-14 13:47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有关房屋遗产继承法解读;遗产是继承人继承的标的或对象,是继承法律关系的客;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2.遗产是公民个人的财产;3.遗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

有关房屋遗产继承法解读;遗产是继承人继承的标的或对象,是继承法律关系的客;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2.遗产是公民个人的财产;3.遗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哪些财产属于遗产的范围?;我国《继承法》第三条以列举式的方法指出了遗产的范;(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蓄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

有关房屋遗产继承法解读

遗产是继承人继承的标的或对象,是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不仅包括财产权利(积极财产),也包括财产义务(消极财产)。遗产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公民活着时,其财产不是遗产。

2. 遗产是公民个人的财产。公民个人财产包括公民个人单独所有的财产,也包括公民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应属该公民所有的份额。

3. 遗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非法侵占的国家的、集体的或者其他公民的财产,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允许公民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遗产。

哪些财产属于遗产的范围?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以列举式的方法指出了遗产的范围,包括:

(一) 公民的收入;

(二)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 公民的林木、牲蓄和家禽;

(四)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 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

哪些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下列权利、义务在被继承人死之后不能作为遗产:

1. 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2. 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这 类债权债务是以特定人的行为为客体的,与债务人、债权人的人身有密切联系。这些权利义务在债权人死亡时,不能作为遗产。

3. 国有资源使用权。在我国,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等国有资源使用权都是经特定程序授予特定人享有的,这些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人欲从事被继承人原来的事业,须自行申请,经核准取得相应的国有资源使用权。

4. 承包经营权。我国《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在这里,被继承人在承包经营中投入的财产,应得的个人收益属于遗产,应按继承法由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生前享有的承包经营权,都不是遗产。如果法律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可以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由继承人承包。

5. 宅基地使用权。公民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只能与房屋所有权一同转移,但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夫妻之间如何继承遗产

夫妻之间的继承权是基于相互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才有继承权。相反,如果继承开始前,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则他方无继承权。

我国婚姻法对配偶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无明文规定,适用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三者无先后之分。当配偶一方死亡后,首先应当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为,遗产是由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被继承人的部分构成的。此项遗产,原则上应当由被继承的配偶、子女、父母平等分配,但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应考虑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扶养、抚养和赡养关系,照顾未成年的、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继承人的利益。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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