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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

时间:2013-01-23 18:25来源:馬惠敏 作者:舞丹迪yoyo 点击:
一、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农村宅基地的,需要根据法律规定,通过一定的申请程序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 并非所有的人都能申请农村宅基地,只有落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年村民,并且申请

一、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农村宅基地的,需要根据法律规定,通过一定的申请程序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

并非所有的人都能申请农村宅基地,只有落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年村民,并且申请当时没有宅基地,或者按要求需搬迁的,才可以申请,申请要求是否能得到满足,还必须看集体组织内是否有可供申请的闲置宅基地。

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即村民委员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如申请宅基地的使用权。

二、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

我国法律和政策对农村宅基地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其中,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此外,2004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通知还指出,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年度计划,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农村村民将原来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不得批准;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经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在农村宅基地审批中不得向农民收取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那么,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呢?

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依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备福利性质,劳动法产假规定。因此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根据实践,可以分为下列几种情形:

1、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2、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若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若是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3、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

有必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上述是说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而不是直接继承宅基地。因为上文已经说明,农村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而使用权不是遗产,无法被继承。

以上便是关于什么是农村宅基地,以及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等问题的相关介绍。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在农村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则是可以继承的。这是由我国集体土地之上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分离,以及我国地随房走的规则所决定的。当然,现实中的具体情况还是相对比较复杂,如果无法在上文中直接找到您对应的问题,可以向房地产律师请教,毕竟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能够及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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