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在校研究生,半年毕业,找一企业(期货),但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试用期3个月,但直到4个月时仍未转正,问:此类纠纷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请提供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在校生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2012劳动合同封皮。现暂无法律界定在校生是否属于劳动法意义中的劳动者,但是用人单位必须做到同工同酬,不能因为是在校生而给予差别待遇。 适用,但是如果依法行事,可能会造成被解雇。 劳动法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在这里我想请问一下你所指的约定是书面约定还是口头? 本人在2009.07.28在北京某期货公司应聘合格,该企业招聘人员说,试用期三个月包括岗前培训,每月1000元,如果三个月内达到标准则转正,每月底薪2500左右,但是四个多月过去了,由于没有大量的客户资源,该公司不给我转正,还是一个月1000元,而且周六周日还经常加班!我已经辞职了,但总觉得他们在廉价利用劳动力! 注:转正标准是考下期货从业资格证,开10个有效户,客户存入资金为50万。我已经考下资格证,但我在北京人生地不熟,所以没能成功开那么户。 像我这样的情况适合劳动仲裁么?能走劳动法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