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在上班的地方已经工作一年多了.现在不想做了 每天9点上班,早班的话也要7点才下班,晚班的话要9点,一天到晚都在那里除了中午出去吃下饭就要回来,劳动合同法解读。每个月的盘存求加班到快12点!我已经上班一年半了,工资最开始是1000,后来一直到现在是都是1500,另外的200的奖金老板有时候想起来就发想不起来就不发(另外单独给的)..而且老板也没给我们缴纳过社保..我想问下 我现在想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应该得到哪些补偿? . 工作是在是太累了,我是做服装物流的,结果之前老板装修店面还要竟然要求我们物流下班了去当工人加班到12点多(搬水泥)..再就是平时超长的上班时间 完全超过8小时 ,一个月以前安排是2天休假,后来该3天,周1-4随便哪天,没休完的也不给补修,我们这种工作越是到节假日越是不能休息.. 我现在打算在辞职,累死人了,知道的朋友麻烦详细说下 最好带上相关法律条例! 你现在就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中的不缴纳社会统筹来解除劳动合同。下面是相关法律条文 是的,是有这样的规定。更详细的,你也可以看一下《最新的08年劳动合同法全文逐条解析》说的很明白。免费下载地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