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方任意毁约怎么办?

时间:2012-09-19 02:39来源:yang61618_dxo7k 作者:穆也 点击:
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方任意毁约怎么办?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01/15 推荐房地产律师: 【问】四年前我们这里推行荒地承包,我与作为发包方的村委会签订了15年的承包合同。我交纳一定现金,15年内土地由我使用。今年春耕之际,发包方却要解除合同。请问,
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方任意毁约怎么办?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01/15 推荐房地产律师: 【问】四年前我们这里推行荒地承包,我与作为发包方的村委会签订了15年的承包合同。我交纳一定现金,15年内土地由我使用。今年春耕之际,发包方却要解除合同。请问,对发包方这种任意毁约行为应如何处理? 【解答】 对于土地的承包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十

【问】四年前我们这里推行荒地承包,我与作为发包方的村委会签订了15年的承包合同。我交纳一定现金,15年内土地由我使用。今年春耕之际,发包方却要解除合同。请问,对发包方这种任意毁约行为应如何处理?

【解答】
对于土地的承包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十二条规定:“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农业生产。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造林。个人或者集体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阅农业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见,合法的农业承包合同关系,法律是予以保护的。

为了正确处理这类纠纷,早在1986年,最高人民法院即在《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在第一个问题中规定:“当事人不服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由于农村承包合同的履行季节性很强,因此还规定“人民法院对此类合同纠纷要及时立案,尽快审理,必要时可裁定先行恢复生产,然后解决纠纷。”

《意见》第六个问题对于发包方单方任意毁约的问题特别作了规定:“审理这类案件,应当依法维护原合同的效力。承包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于支持。发包方毁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因行政部门违法干预而毁约的应由行政部门承担违约责任,再由应负责任的行政部门负责处理。发包方无力赔偿的,如果承包合同尚未到期,可以按赔偿数额抵除承包人应缴交的承包金额;如果承包合同已经到期,可适当延长承包期,产基承包期内按赔偿数额抵除承包人应缴交的承包金额,或者延期给付赔偿金。”

我国新颁布的《》第六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

由于以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你可等到2003年3月再起诉,胜诉机会较大。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