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书范本》简介开始:此内容文章属于《申请书》栏目,以上内容为《商标注册申请书范本2012-6-20 17:59:54》简单介绍,正文正式开始》》》
商标注册申请 一、商标注册申请须知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不同和提交的书件稍有差别.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在提交的书件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国内的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准备的书件和办理程序可以向商标代理机构咨询. 使用本栏目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每一个类别上每注册一个商标图样为一件商标.每件商标每申请办理任何一项注册事宜都视为一件申请,应分别提交一套申请书件, 并分别缴纳费用. (二)应提交的书件没有指明份数的,如果在"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栏目中也没有特别声明是多少份的,则应认为是1式1份. (三)特别声明: 1、本栏目所有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2、本栏目内容于2006年7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二、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通常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为了了解是否存在与其申请注册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而进行的有关商标信息的查询.商标注册申请前查询有两条途径:一是"中国商标网"提供免费商标查询信息,任何人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进行查询;二是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属的通达商标服务中心进行商标查询,但需缴纳商标查询费. (二)通达商标服务中心办理商标查询的途径和步骤 通达商标服务中心办理商标查询有两条途径:一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查询;二是来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查询.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2、来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从查询窗口领取《商标查询单》→填写《商标查询单》→在查询窗口划价→在收费窗口缴纳商标查询费→将《商标查询单》交回查询窗口→在查询窗口领取查询结果 (三)填写《商标查询单》的具体要求 1、填写《商标查询单》时,文字须正确、规范、清晰,字母应使用大写. 2、一份《商标查询单》限填写一个文字商标及一个类别的10个以内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品或服务项目" 栏必须严格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规范名称填写,并不得填写商品分类的组名. (四)通达商标服务中心商标查询收费标准 查询方式\查询种类 中文商标(或数字) 英文商标(或字头) 图形商标 加急查询商标 120元200元240元 普通查询商标 60元100元120元 (五)通达商标服务中心查询结果的领取 查询人凭发票在查询窗口领取商标查询结果. (六)通达商标服务中心商标查询时限 加急查询:两个工作小时 普通查询:一个工作日 (七)注意事项 1、《商标查询单》所提供的查询报告,不含未录入数据库的在先商标权利信息;不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十、十一、十二条所规定的内容. 2、《商标查询单》所提供的信息以计算机存储数据为依据.需要进一步了解查询结果的详细资料,请依据查询报告查阅《商标公告》. 3、《商标查询单》在规定期限内回复.如遇节假日,回复的期限顺延;如遇不可抗拒的突发客观事件(如计算机备份、计算机故障、计算机病毒日、停电等),自恢复正常工作之日起顺延期限. 4、特别需要注意:通达商标服务中心提供有偿的查询服务,仅提供是否存在在先商标权状态的查询,是否构成与在先权利的冲突还需要申请人自行判断.此外,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违背《商标法》第九、十、十一、十二条的禁用条款等驳回事由,也需申请人自行判断.因此,商标注册申请前查询具有自愿性,是否申请查询完全由商标注册申请人自行决定;具有有偿性,必须按照规定缴纳查询费;具有参考性,查询结果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法律依据. 三、如何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一)简要说明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为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在服务上的商标为服务商标. (二)办理途径 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有两条途径: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三)办理步骤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商标注册申请前查询(非必须程序)→ 准备申请书件 → 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 →三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非必须程序) (四)申请前的查询(非必须程序) 目前一件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要2年时间.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还需要大约2年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最好进行商标查询,了解在先权利情况,根据查询结果作出判断后再提交申请书. (五)商标注册申请书件的准备 1、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1.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1.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1.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不能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印章.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1.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2、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2.1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一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2.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经办人出示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提交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4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3、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具体要求 3.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不予受理; 3.2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如果《营业执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称的,申请人必须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县名称.申请人的名义公章应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3.3商品或服务项目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说明. 3.4如申请人是自然人,申请人名称除填写姓名外,还须在姓名之后填写身份证号码;申请人地址可以填写自然人的实际地址或通讯地址. 3.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是立体商标和颜色组合商标,申请人应在商标种类一栏的"一般"前的方框中打"√". 3.6递交申请前请仔细检查申请书,递交后不得改动.填写错误需提交《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书式七)并交纳500元规费,申请人、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商标图样不得更换. (六)商标注册规费的缴纳 在一类10个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之内,每件商标注册申请规费为1000元,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项,另加收1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七)商标注册申请补正程序(非必经程序) 1、简要说明 1.1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如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后交回商标局.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该申请. 1.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如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书面通知该商标代理机构予以补正.商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后交回商标局.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该申请. 2、注意事项 2.1申请人按照要求对不规范或不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进行补正时,可以修正或删除.修正时仍应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但不得扩大商品或服务范围. 2.2因商标图样不清或应填写商标说明而发回的补正,申请人应按商标局的要求补正,不得对商标图样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否则视为无效. 2.3申请人按照补正要求修改后,应在相应空白处加盖申请人公章.如申请人是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名.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应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八)商标注册申请的部分驳回程序(非必经程序) 1、简要说明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商标局对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异议期满之日前,申请放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申请放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则撤回原初步审定,终止审查程序,并重新公告.因此,该程序并不是商标实质审查的必经程序.转载请著名来自:( 言小范文网) 2、办理 《商标注册部分驳回通知书》由商标局统一编号打印后,以挂号信函的方式直接寄给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则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自取的除外). 《商标注册部分驳回通知书》因故未能寄达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且被邮局退回的,商标局将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注册部分驳回通知书》送达公告,自公告之日起20日内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15日内来商标局办理有关手续的,准予恢复法律程序,否则视为放弃权利. (九)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应当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地址.提交申请后,如果发生补正、驳回或部分驳回、初步审定公告、领取《商标注册证》等事项,商标局将依据该地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如申请人实际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符,应当先行办理营业执照的地址变更,再提交申请.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发生地址变更的,可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相应手续办理变更地址申请.申请人地址不通邮的,最好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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