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2 > 申请的格式 >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8-02 23:28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粤科函高字〔2013〕244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高

粤科函高字〔2013〕244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应进行复审。为做好2010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安排

  今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报工作分两批集中受理。

  (一)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

  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以下简称“高企工作网”)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0日;窗口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

  (二)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

  企业在“高企工作网”(网址:)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6日;窗口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

  二、复审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2010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2008年、2009年认定但未通过复审的企业,今年不能再提出复审申请,必须按认定程序重新提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

  (二)复审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在“高企工作网”上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并在提交复审申报材料前,单独提交纸质更名申请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设置用户名、密码

  丢失 “高企工作网”用户名密码的企业申报人需重新设置用户名和密码、变更注册机构(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

  (二)填写、提交复审申报材料

  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在【复审申报】模块,按要求填写复审申报材料,上传附件,完成网上提交。企业打印填报的申请书,并与相关申报证明材料、附件等装订成册,把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当地科技部门。

  (三)申请材料受理

  市科技局负责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报材料的受理、实地核实工作,并把申报材料报送至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受理)。

  四、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请材料内容

  1.网上申请材料

  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如实填写相关申请信息、上传规定的附件材料并提交。有关操作说明参考“高企认定工作系统用户使用手册”(“高企工作网”提供下载)。

  必须上传的附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书。

  (2)近3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研发费用专项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

  (3)知识产权证书、知识产权独占许可或购买的备案证明。

  以上材料扫描后,打包压缩成RAR格式文件上传到附件。

  2.纸质申报材料

  申请企业应按以下顺序,准备、装订纸质申报材料:

  (1)“高企工作网”填报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附件2)。

  (4)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2010~2012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和表一)复印件。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7)近三年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附件3)。

  (8)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5年以上的全球范围独占许可的专利独占许可合同(协议)及备案批复证明材料;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包括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成果转化证明(各级政府科技立项文件等研究开发项目立项证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查新报告等);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包括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研发人员考核制度等方面;技术创新活动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材料编制要求

  1.“高企工作网”上填报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须与其他申报材料合订成册。

  ⒉所有纸质申报材料需按规定的顺序装订,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3. 纸质申报材料需胶装,一式3份,其中1份正本和2份副本。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科技部门须对企业复审申报材料的内容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市科技局须组织专门人员,抽取不少于申请数10%的企业实地核实申报信息,出具考察意见,并报送至省科技厅。市科技局汇总申报企业信息,填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并发至huanghbgdstc.gov.cn。

  (二)各级科技部门要积极主动联系当地财税部门,加强对复审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宣传工作,加强对企业复审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三)申报企业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认定资格,且今后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当地科技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5)。各市科技局有问题请联系省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黄海滨 020-83163873
  张相年 020-83163643

  附件: 1.复审企业网上注册操作指引
      2.人员说明参考提纲
      3.企业近三年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提纲
      4.企业申报汇总表
      5.各市(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
      6.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科技厅代章)
2013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