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视解决委员会关于确认中国信达资产解决公司策划范畴的批复 中国信达资产解决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增和确认策划范畴的请问》(信总报[2004]第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的策划范畴: (一)收购并策划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 (二)追偿本外币债务; (三)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举办租赁可能以其他情势转让、重组; (四)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五)资产解决范畴内公司的上市保举及债券、股票承销; (六)经相干部分核准的不良资产证券化; (七)刊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钱; (八)财政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九)按照市场原则,贸易化收购、解决和处理境内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 (十)接管委托,从事经金融禁锢部分核准的金融机构封锁清理营业;接管财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有银行的委托,解决和处理不良资产;接管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委托,解决和处理不良资产; (十一)运用现金成本金对所解决的政策性和贸易化收购不良贷款的抵债实物资产举办须要投资; (十二)经中国银行业监视解决委员会等禁锢机构核准的其他营业运动。 二、你公司应严酷凭证国度的有关划定,在上述策划范畴内举办策划。 二00四年十二月三日 宣布部分:中国银行业监视解决委员会 宣布日期:2004年12月03日 实验日期:2004年12月03日 (中央礼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