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老板卖假名牌鞋获刑4年仓管员听到判决后站不稳,市第二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阿河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法院判决】 一双正品CROCS凉鞋,要400多元一双,但河南男子阿河(化名),帮老板卖假冒的CROCS凉鞋,只需17元一双,销售约2万双,案值约34万元。 昨日上午,市第二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阿河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 阿河今年33岁,来自河南。半年前,亲戚介绍他给一个姓冯的老板打工,当仓管员,月薪3500元,干得好还有提成。 工作也不算很辛苦,就是负责看管仓库,收发货品。 但阿河万万没想到,就是这份看似还不错的工作,将他送上了法庭。 阿河后来才知道,由他负责管理、销售、运输存放在厚街镇三屯村某仓库内的“CROCS” 牌(中文译文“卡骆驰”)凉鞋,全是冒牌货。老板冯某(另案处理)购入假冒的“CROCS”凉鞋半成品后,外发给其他鞋材厂等单位加工。加工好后,阿河再将成品鞋运到上述仓库保存并销售。 4月至7月间,阿河以每双鞋17元的价格,共卖出假冒“CROCS”凉鞋约2万双,案值约34万元。 “没想到犯这么大的法” 昨日上午,阿河当庭认罪,说自己只是一个“打工的”,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阿河说,以前打工时就看到有这种鞋子卖,仅十多元一双。他认为,做鞋子卖“不害人又不坑人”,于是就干了这工作。 但干了两个月,他发现有点不对劲。今年6月份,老板冯某跟他说,现在政府抓“三打”抓得很紧,你要注意一点,这鞋子的商标是假的。 阿河回忆说,他当时听了之后有些害怕,问老板:“可以不做吗?”老板安慰他,说没事的,再做两个月,到冬天就不做了。 于是阿河又呆了下来。没想到,很快就出事了。 7月10日,工商部门在阿河负责看管的仓库内,查获标有“crocs”的卡骆驰轻便鞋8047双、半成品鞋3588双。随后,阿河被警方抓获。 为自己辩解时,只有初中文化的阿河,眼里满是困惑和迷茫,觉得非常委屈,“就十多块钱一双的鞋子,谁想到会犯这么大的法!” 法院视阿河犯罪情节,考虑其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遂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决阿河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而之前阿河被抓时,其银行卡上冻结的1万多元存款,也被判令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你们一定要普法,不能等我犯罪之后才知道是犯罪” 昨日上午9点半,身材单薄的阿河,由两名法警带上审判庭,等候宣判。 跟上次开庭时相比,阿河显得更憔悴了。 听到判决结果,阿河非常意外,脸色一下子就变了,整个人狠狠地颤抖了一下,几乎站都站不稳了,幸亏旁边两名法警及时将他搀扶住。 宣判结束后,面对审判台上的法官和电视台采访镜头,阿河情绪激动,不能自已。 阿河说,“我没有害人之心,我这辈子没有害过一个人,没有坑过一个人。(判得这么重)我家里怎么过,我爸妈怎么过?你们一定要普法!要普法!不能等我犯罪之后,才知道是犯罪!要普法啊!”阿河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要普法啊!” 吃惊、害怕、迷茫和后悔,各种复杂心情交集的阿河,终于被法警带下法庭。偌大的审判庭里,还留有他“要普法啊”的悲怆余音。 (本文来源:东莞时报 所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