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成都市交管部门在宽窄巷子进行了一系列交通宣传活动,包括“最美女交警”冯立、《谭谈交通》主持人、交警谭乔(微博)也在现场表演了节目。
规则 从明年1月1日起 ,123号令就将实施,成都市民驾车上路时如果有交通违法,也将遵循新的记分规则 解读 市民通过图解展板,可清楚看到每种违法的特点和处罚形式,“这也是成都交管部门对新规的正式官方解读” 华西都市报(微博)讯(记者李鑫)昨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成都市交管部门在宽窄巷子进行了一系列交通宣传活动,包括“最美女交警”冯立、《谭谈交通》主持人、交警谭乔(微博)也在现场表演了节目。 在所有宣传活动和展板中,一块“图解版”的年后交通违法记分解析,格外引人注目。 从明年1月1日起,123号令就将实施,成都市民驾车上路时如果有交通违法,也将遵循新的记分规则。现场一块名为“图解新版驾驶证记分规则”的展板,将记1分到记12分的27种常见交通违法一一罗列,并把每一种违法用示意图的方式呈现。 “目前网上有很多对新规的解释,但都不是很权威。”交管局民警说,市民通过图解展板,可以很清楚看到每一种违法的特点和处罚形式,“这也是成都交管部门对新规的正式官方解读。” 日常行驶中容易产生的扣分情况
扣1分 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驾驶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 扣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系安全带 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 遇到前方机动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方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 扣3分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车 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 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规定让行 城市道路中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扣6分 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闯红灯 注:黄灯亮时,未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强行通过属违法。闯黄灯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情节恶劣者可被予以吊销驾照的处罚) 扣12分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扣证6个月,处2000元以下罚款;醉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尚不构成犯罪 未悬挂或 者 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 装 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
公安部:交通违法记录拟与个人信用挂钩
行人、乘车人、驾驶人违反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近日,网友发布的“中国式过马路”微博引来关注。 昨日,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公安机关将大力推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工作。 昨日21时,零下2摄氏度,归家的人行色匆匆,双井路口,红灯时间大约2分15秒,很多行人捺不住性子,冒险穿梭在车流中。 路边小贩说,协管员一撤,闯红灯现象非常普遍。他见到过行人被车撞倒。对此,闯红灯行人理由多是“没危险,车开得都不快。” 【执法者】 处罚有难度 劝住带头人 “最帅交警”孟昆玉每天在前三门大街执勤,几个大路口也是行人过马路比较集中的地方。他的执法经验是“劝住带头过马路的人”。 在日常执法中,孟昆玉总结出三类人易闯红灯:老年人、初高中生和部分刚来北京的外省人。 孟昆玉说,在执勤中,每每看到带头闯红灯的,他都最先“按”下来,这样才能保证后面没有效仿的人。 他坦言,早晚高峰车流量大时,大路口为保证机动车通过,交警手动控制红绿灯,这样有些信号灯等待时间会延长,此时就会有等不及的行人想闯过去。这时,交警和协管员只能尽量挡在行人前。“绝大部分行人是自觉配合我们工作。”遇到个别闯红灯的,交警也主要是以劝说、教育代替处罚。 “按北京相关法规,行人闯红灯要处10元罚款,但操作起来不容易。”他说。 在其他地方也存在这些问题,据新华社报道,长沙市雨花区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杨志辉说,处罚行人闯红灯难以执行。“不承认、没钱、编造身份的都有,只能批评教育。” 【研究者】 闯红灯可处罚“信誉额”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刘朝莹分析,“中国式过马路”与“从众心里”密不可分。 此外,刘朝莹说,一些人认为在安全的前提下可忽略规则。如在机动车转弯时闯灯,他们认为这比较安全。 刘朝莹表示,加强安全教育,让人们从小开始坚守规则,会对周围人群有一定影响。 “行人闯红灯处罚不是主要目的,而是要形成遵守法律的意识。”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 此外,管理部门也需自查,是否由于管理上的漏洞造成行人的不便。他指出,闯红灯原因之一是路口红绿灯设置不合理,这需要管理部门及时调整。 他提出,目前交警对行人闯红灯的处罚手段不易执行。现在的管理方式主要还是以劝阻、教育为主,有关部门可以尝试将行人违法与个人的信誉度结合。“比如行人闯了红灯,交警登记他的信息,定期向其单位公示。”邱宝昌说,这种违法信息可以挂钩单位的“先进”评选,挂钩个人的信誉额度,从而形成一种自觉守法的意识。 【管理者】 “中国式过马路”典型事件要曝光 昨日,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就道路交通安全接受采访。 问:一些地方的交通信号灯等设置不合理被认为是导致“中国式过马路”的原因之一。 答:我们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排查整改,目前已派9个工作组赴25重点城市开展指导检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已排查交通信号灯9.9万组,一批交通信号指示不明、影响交通参与者识认的问题得到纠正。 今后的工作中,公安交管部门将对交通状况拥堵、矛盾纠纷多的道路,与其他主管部门一道制定改进方案,科学合理地分配交通参与者的路权。注意最大限度减少机动交通延误的同时,为行人通过道路和路口分配适当的等待时间,提供充裕的通行时间。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检查发现交通信号在设置、使用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落实整改。 问:对闯红灯、“中国式过马路”等交通陋习,有什么针对性措施? 答: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提高路口见警率,组织交通志愿者文明劝导活动等方式,加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的教育、劝阻力度,以有效遏制“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对严重违规造成后果和损害的典型案例、事件要曝光“亮丑”。 此外,公安机关大力推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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