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怎么赔
来源:中国法律网 作者: 时间:2012/09/20
中国法律网婚姻法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离婚损害赔偿怎么赔中关于离婚损害赔偿情形、离婚过错赔偿的方式和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原则的法律知识。
核心内容:中国法律网婚姻法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怎么赔中关于离婚损害赔偿情形、的方式和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原则的法律知识。 本文导航: 一、离婚损害赔偿情形 二、离婚过错赔偿的方式 三、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原则 离婚损害赔偿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无过错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无过错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同样不予受理。;如果无过错方做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了解更多有关婚姻法常识,请点击:共3页: 上一页 1 分享到: 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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