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市场及措施 针对我校文化娱乐场所的日益增多、发展,虽能满足广大教职员工及学生的文化娱乐生活,但如不加以管理控制,也会严重影响校园环境及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所以公安派出所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严格管理。 (一)、严格开业审批制度,取缔非法开业场所。 1、必须三证齐全,即治安合格证、文化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2、对不符合治安条件的场所应当不予许可开办。 3、禁止在学校红线区内和红线区外200米内开设娱乐场所,如歌舞厅、卡拉OK厅、电游室等。 4、不得在教职工宿舍区开设公共娱乐场所。 (二)、加强监督和检查。治安民警要经常对辖区内的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对辖区所有的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监督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四)、搜集娱乐场所的治安信息,预测并预防违法犯罪活动。 (五)、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取缔营利性的非法活动。 二、关于校园内治安案件 (一)、治安案件的受理 1、治安案件的受理,是公安机关对单位或个人的报告、申诉、检举、揭发、交待、扭送以及自首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表示接受并拟立治安案件查处的法律程序。 2、受理的要求。公安机关、保卫组织查处治安案件从受理案件开始,因此,对案件的受理必须正确对待。具体地说,受案要求掌握以下三点。 (1)、对群众的举报,违法犯罪人员的坦白、自首案件,经初步讯问、审查后,如果主要事实清楚,已构成治安行政处罚的就应受理并立案。 (2)、如果群众举报的材料事实基本清楚,只是案件情节不清,证据不全,也应该接受立案,但应和有关人员、单位联系补充材料或由公安保卫组织自行调查。 (3)、对不属自己管辖的治安案件,接收后按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如果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采取紧急措施,作出询问笔录送有关部门。 (二)、治安案件的立案 立案的条件 1、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存在。违反治安管理事实,是指已实施终止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不是推测或准备实施违反治安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法规的规定,这种行为事实,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2、必须是需要给予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违反治安管理事实的存在,还须同时具备给予治安处罚这个条件才能立案。 (三)、治安案件的查处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您可以直接拨打网站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6432转0,专业律师即时帮您解决法律问题。 共2页: 上一页 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