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含技能测试)按一定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个别招聘岗位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比例见《岗位一览表》。免笔试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100%计算。 2、综合成绩相同怎么办? 除招聘岗位有具体规定外,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福州市公务员局网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十一、关于体检和考核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和考核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3、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4、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的医院应是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5、什么情况需要复检,如何复检? 报考事业单位的拟聘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6、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怎么办?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对其延期体检,并与报考者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7、考核对象有哪些情形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聘用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考核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4)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5)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6)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7)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8)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9)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0)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11)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3)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4)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五年的; (15)政治品德不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其他不宜担任公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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