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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户县二级公路扩建征地纠纷 2012年7月27日,受陕西户县当事人委托,陈浩律师到当地调查因西安市二级公路网化改造扩建工程征用秦祖路两侧部分区县村民宅基地及地上自建房屋的纠纷。 经办案律师实地考察、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查阅当地工作发布的文件,发现本次补偿标准过低,仅以每平方米540元的价格进行补偿,远远低于房屋的实际价值,而且本次拆迁工作存在一定的违法情形。之后,北京市凯诺在户县某镇某村的五户村民的申请下,与之签订了《》,代为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2012年7月30日,陈浩律师先后到户县人民政府、户县国土资源局和户县交通局进行,发现该二级公路网化改造工程项目所征用的土地并未获得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的审批,没有相关征地批文,属于未批先占。看看肇事逃逸处罚。 因此,陈浩律师代理当事人向西安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户县人民政府对本次征地拆迁工作依法进行公告,并公示征地批文及配套文件。除此之外,还分别向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西安市发改委、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后当地政府主动找到五户当事人,分别做通工作,各自与政府签订,每户当事人均拿到高出律师介入前两三倍的补偿款,主动腾出房屋,公路扩建工程也如期完工,本次纠纷达到政府与拆迁户多方共赢的局面,也实现了“和谐拆迁”的工作理念。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