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代开发票操作指南 时间:2013-5-22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 [ ] [ ]
项目一 项目二 申请网上代开发票的纳税人,首先要确认是否注册过网上办税服务厅,首次使用网上办税服务厅需要进行注册。 第一步 网上注册: 登陆无锡“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注册”→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法人证件号“进行身份验证→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完成注册 第二步 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 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输入“税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陆”
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加工、修理修配、销售、“营改增”试点现代服务业) 登录江苏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申请”→点击页面左侧的“发票”→选择“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点击“下一步”→点击“申请”→系统弹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请您根据申报单内容完整填写,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如果您发现申请有误可以点击“修改”重新进入申请录入界面进行修改)→点击“下一步”,系统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点击“下一步”,审核通过后,状态变为“已审核”。此时可浏览并打印申请单→点击“下一步”,进入资料上传环节(系统暂不支持上传附件)→点击“下一步”→点击“正式提交”,系统显示网上申请报送成功并提示:您的申请已提交成功! 系统提供“以往申请查询”功能,可以点击页面右上方“以往申请查询”,可以查看以前月份的申请情况。 请您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申请单打印件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代开专用发票岗办理代开事宜。 申请开具单笔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还应当提供付款方对所购产品品名、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当次经营活动相关的购销合同。 2、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限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登录江苏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申请”→点击页面左侧的“发票”→选择“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点击“下一步”→点击“申请”→系统弹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单”,请您根据申报单内容完整填写,填报完成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如果您发现申请有误可以点击“修改”重新进入申请录入界面进行修改)→点击“下一步”,系统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点击“下一步”,审核通过后,状态变为“已审核”。此时可浏览并打印申请单→点击“下一步”,进入资料上传环节(系统暂不支持上传附件)→点击“下一步”→点击“正式提交”,系统显示网上申请报送成功并提示:您的申请已提交成功! 系统提供“以往申请查询”功能,您可以点击页面右上方“以往申请查询”,可以查看以前月份的申请情况。 请您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当次运输业务的合同、车辆道路或船舶营业运输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自备或承包、承租的车船等运输工具的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以及申请单打印件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窗口办理代开发票手续并缴纳税款。 3、代开普通发票(仅适用于申请代开大额普通发票和临商个人申请代开) ——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申请” ——点击页面左侧的“发票” ——选择“普通发票代开申请” ——输入要开票的资料(申请单号码一栏不用输入) ——点击“信息保存”或“保存提交”,跳出申请单号码 ——点击左侧栏“历史资料”可对保存未提交的申请单进行修改、提交 请您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临商个人为本人身份证件)、合同以及打印的申请单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窗口办理代开发票手续并缴纳税款。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