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怎样冲红,步骤怎样操作?
时间:2014-01-06 09:17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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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增值税发票怎样冲红,步骤怎样操作? 内容:增值税发票怎样冲红,步骤怎样操作? 附件: 处理状态:处理完毕 批示意见: 答复内容:依据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
标 题:
增值税发票怎样冲红,步骤怎样操作?
内 容:
增值税发票怎样冲红,步骤怎样操作?
附 件: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批示意见:
答复内容:
依据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货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且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认证不符的,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对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购货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答复单位:
滨州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科
答复时间:
2009-02-05 11:05:19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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