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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两联丢失怎样抵扣

时间:2014-06-06 12:14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增值税专用发票两联丢失如何抵扣

  【题目】

  我公司是增值税一样平常纳税人,购置货品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还没有来得及认证,就发明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失了。叨教,这种环境下我公司该如那里理赏罚?

  【解答】

  按照《国度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使划定>的关照》(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划定,一样平常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假如丢失前已认证符合的,购置方凭贩卖方提供的响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贩卖方地址田主管税务构造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置方主管税务构造考核赞成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据。假如丢失前未认证的,购置方凭贩卖方提供的响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构造举办认证,认证符合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贩卖方地址田主管税务构造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置方主管税务构造考核赞成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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