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律师,女,蒙古族,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1994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现为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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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7 18:14:23 来源: 编辑: |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履行说明义务。这是保险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法律规定这项义务主要是为保护投保人的利益,维护诚实信用原则,保证保险合同的公平合理。履行说明义务,就是要求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保险人对保险合同条款的说明应当客观、确切、具体、完整,不能含糊,更不能对合同条款作片面随意的解释。对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保险人应当在订立合同时向投保人作明确的说明,如果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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