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钰律师,主要从事公司、保险及保险索赔、劳动法、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和刑事辩护等方面的诉讼业务和非诉讼法律业务[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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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手房合同签的是定金,甲方给乙方签的收据为订金,请问甲方有权收回房子不负担任何经济赔偿吗? |
201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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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问二手房合同签的是定金,甲方给乙方签的收据为订金,请问甲方有权收回房子不负担任何经济赔偿吗?可恶的是甲方最先写的是定金1万元,后又以把购房款签到一张收据上为由,在乙方充分信任甲方,没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甲方把原来签为定金的收据撕毁,又重新签订收据为购房款其中含订金一万元。这样甲方又不想卖房,想无条件收回所售房屋,可以吗?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呢?是不是要以合同为准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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