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注册
商都法律网首页 法律贴吧 法律导航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 页   咨 询   法 规   常 识   案 例   文 书
行业新闻 机动车保险 财产保险 人寿保险 保险理赔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保险责任 社会保险 保险监管  
 
王宇律师,女,蒙古族,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1994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现为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详细]
最新法律咨询 更多>>
·二手房合同签的是定金,甲方给
·在圆通快递打工中发生了点事!
·合同期满经济赔偿
·合同期满经济赔偿
·合同期满未签合同辞职的问题
·河南省教委豫教师字(1989
·孩子在学校参加活动
·保险利益,保险索赔!
律师文集 更多>>
· 河南省司法鉴定业务收费试行标准
· 2010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 吃亏的永远是我——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
· 解析保单现金价值(二)——现金价值,爱你到永
· 解析保单现金价值(三)——现金价值,爱的代价
· 解析保单的现金价值(一)——现金价值,想说爱
 
  当前位置:主页 > 保险常识 > 浏览  

投保人去世,退保还是代缴?

2010-6-29 23:55:27   来源: 中国保险法律网BaoXian.5Law.cn  编辑:
 

问:如果投保人在缴费期间去世怎么办?

  很多保单都面临这样一个问题:投保人在缴费期间突然去世,其受益人或被保险人不知该如何操作,以至于因为耽误时间未交后续保费而使保单作废,保险合同中止,自己遭到损失。其实,如果投保人在交费期间去世,其家人或受益人应该尽快通知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司,并和保险公司协商如何处理保单。如果不想中止合同,可以变更保险主体,以批注等形式变更投保人的方式继续合同,要注意合同继续生效后及时缴纳保费,以免合同中止。

   如果当事人想解除合同,保费如果已经缴满两年以上,可以按合同取回保单现金价值,如果不足两年则只能退还保险费,但要扣除手续费。

 
 
  最新添加的信息  
 
商都法律网 运营维护:河南时刻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371)63691826
律信通服务专线: (0371)63691828 63691829 63691830
地区加盟专线:(0371)66114488 63691827
传真:(0371)63691830 邮箱:371law@163.com
Copyright (C) 2007商都,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