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注册
商都法律网首页 法律贴吧 法律导航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 页   咨 询   法 规   常 识   案 例   文 书
行业新闻 机动车保险 财产保险 人寿保险 保险理赔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保险责任 社会保险 保险监管  
 
王宇律师,女,蒙古族,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1994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现为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详细]
最新法律咨询 更多>>
·二手房合同签的是定金,甲方给
·在圆通快递打工中发生了点事!
·合同期满经济赔偿
·合同期满经济赔偿
·合同期满未签合同辞职的问题
·河南省教委豫教师字(1989
·孩子在学校参加活动
·保险利益,保险索赔!
律师文集 更多>>
· 河南省司法鉴定业务收费试行标准
· 2010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 吃亏的永远是我——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
· 解析保单现金价值(二)——现金价值,爱你到永
· 解析保单现金价值(三)——现金价值,爱的代价
· 解析保单的现金价值(一)——现金价值,想说爱
 
  当前位置:主页 > 养老保险 > 浏览  

什么是“老人”“中人”‘新人”?

2010-9-14 11:43:56   来源:   编辑:
 

“老人”以及“中人”和“新人”等,是近年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引入个人帐户以后出现的新概念。“统帐结合”的实行,为每位企业在职人员设立一个终身不变的个人帐户,以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也相应建立一个个人帐户。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而言,由于其工作一开始就有个人帐户,就开始记录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因而在退休后其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20即是该职工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加上基础养老金,即是该职工退休时的全部养老金。换句话说,对“统帐结合”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来讲,其退休时的养老金可以直接用统一制度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加以计算,不考虑其他因素,因而将这部分人称为“新人”。面对“统帐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来说,由于其“统帐结合”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帐户,则其退休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没有体现其“统帐结合”之前的劳动贡献情况,因而其退休时个人帐户养老金不能简单用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也就是说对这部分人不能简单套用统一制度的计发办法计算其退休时的养老金,而应采取一种过渡的办法。对这种新制度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职工,习惯上称为“中人”。所谓“老人”,实际上是“中人”的一种,其概念最早见于上海的方案,它的含义是“实行个人帐户之前参加工作,之后三年内退休的职工”,相对应地,上海将“实行个人帐户三年之后退休的职工”称为“中人”。国务院1995年的6号文件中的办法一也是这么划分的。之所以这么划分,主要是考虑实行个人帐户后三年内退休的职工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太少,在采用帐户放大法(或系数法)的情况下,用它去放大、推断职工一生的劳动贡献误差太大,故实行了三年“缓冲期”。由于现在在计算“中人”过渡性养老金时,一般不提倡用帐户放大法或系数法,加上绝大多数地方个人帐户实行的时间已逾三年,故“老人”的概念实际操作中已很少出现,习惯上可统一称为“中人”。

 
 
  最新添加的信息  
 
商都法律网 运营维护:河南时刻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371)63691826
律信通服务专线: (0371)63691828 63691829 63691830
地区加盟专线:(0371)66114488 63691827
传真:(0371)63691830 邮箱:371law@163.com
Copyright (C) 2007商都,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