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注册
商都法律网首页 法律贴吧 法律导航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 页   咨 询   法 规   常 识   案 例   文 书
行业新闻 机动车保险 财产保险 人寿保险 保险理赔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保险责任 社会保险 保险监管  
 
王宇律师,女,蒙古族,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1994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现为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详细]
最新法律咨询 更多>>
·二手房合同签的是定金,甲方给
·在圆通快递打工中发生了点事!
·合同期满经济赔偿
·合同期满经济赔偿
·合同期满未签合同辞职的问题
·河南省教委豫教师字(1989
·孩子在学校参加活动
·保险利益,保险索赔!
律师文集 更多>>
· 河南省司法鉴定业务收费试行标准
· 2010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 吃亏的永远是我——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
· 解析保单现金价值(二)——现金价值,爱你到永
· 解析保单现金价值(三)——现金价值,爱的代价
· 解析保单的现金价值(一)——现金价值,想说爱
 
  当前位置:主页 > 保险常识 > 浏览  

购买保险时要写清受益人

2010-9-20 11:48:59   来源:   编辑:
 
一位张女士为自己购买了保险金额为10万元的人寿保险,她在保单上注明了受益人为自己的丈夫。后来,张女士与丈夫离婚。不幸的是,离婚后张女士因车祸意外身亡。张女士的家人在发现保险单后,当即就持保单和相关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张女士的前夫也提出了领取保险金的申请。保险公司把保险金赔付给了张女士的前夫,张女士的家人很难接受。

  其实,受益人的指定应该能够正确地表示投保人的意愿,受益人填写的恰当与否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权益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尽管张女士离婚后很可能更愿意将保险金留给父母,但由于没有及时进行受益人程序更改,未能达到自己购买保险的目的。

  对于受益人的指定,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指定一定要明确。不要使用模糊不清的字眼,如“丈夫”、“孩子”,应该明确写清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避免日后引起某种纠纷。二是受益人应该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无须事先征得本人或保险公司的同意。三是投保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应该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办理受益人的变更手续。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在保单上批注或出具批单之后,才能产生变更效力。四是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保险金的给付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留给法定继承人。五是受益人可以是多人,但应该在保单上详细写明各人的受益顺序和份额,否则视所有受益人对保险额享有同等的份额。六是指定受益人时要考虑谁是你最想保障的人,是父母、配偶还是孩子。七是如果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最新添加的信息  
 
商都法律网 运营维护:河南时刻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371)63691826
律信通服务专线: (0371)63691828 63691829 63691830
地区加盟专线:(0371)66114488 63691827
传真:(0371)63691830 邮箱:371law@163.com
Copyright (C) 2007商都,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