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钰律师,主要从事公司、保险及保险索赔、劳动法、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和刑事辩护等方面的诉讼业务和非诉讼法律业务[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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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交通事故 |
201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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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一辆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对面来一辆摩托车由东向西。在经过有妨碍视线的路段,我躲小水沟,车道偏左,那个路段不分上下道,我发现前方来一辆摩托车,及时把车停住。刹车有两米左右。但他的车速快直接撞上我的车的左边的大灯上。他没有刹车的迹象,由于惯性的作用他的车把,把自己的小肚子捣了。小肠破裂。然后我下来车拨打了120,随后右拨打了110.请问这个事故的责任在于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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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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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该起交通事故应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确定双方的责任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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