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钰律师,主要从事公司、保险及保险索赔、劳动法、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和刑事辩护等方面的诉讼业务和非诉讼法律业务[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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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离婚 |
20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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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我老公一年前订婚的,订婚后就去领了结婚证,他家在县城有个房子,房产上是他爸爸的名字,因为不在一个地方上班,就有空的时候在一起,我们工资也是各人自己管,没有共同财产,也没小孩,今年6月他就开始对我不理不睬的,后来他说因为经常不在一起,缺乏沟通,不想和我在一起了,本来我们准备就这样离婚的,但是他的父母要我把以前买的首饰还给他,我觉得不公平,我觉得他应该给我损失费,后来他就把房子的锁换了,没给我钥匙,打电话去就关机,而且现在还偷偷谈了女朋友,但是我没有证据说明他们同居,现在都过去半年多了,毫无来往了,我不想维持这样的婚姻,我想去法院诉讼离婚,能离的掉吗,我先提出离婚,这样不会让我补偿他吧,这样的情况,法院会立即判离吗,不会要等到几年后吧,诉讼程序又是怎么样的,我看婚姻法中有遗弃这个说法,他这样的做法,我可以起诉他遗弃吗,可以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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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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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没有证据证明男方有重婚、同居等非法关系,无法要求赔偿;2、你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要求解除夫妻关系;3、你这种情况不符合遗弃罪的条件,不能追究男方刑事责任。王宇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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