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钰律师,主要从事公司、保险及保险索赔、劳动法、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和刑事辩护等方面的诉讼业务和非诉讼法律业务[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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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王大律师您好!! |
201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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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1月4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过程是这样的:我于1月4日17:30下班接孩子回家,在快到家的时候骑电瓶车从路南往路北拐弯时被一辆摩托车撞伤。我小腿粉碎性骨折,孩子没事。骑摩托车的膝盖骨折。当时我骑电瓶车带着孩子由西向东行驶,快到一个十字路口时从路南向路北拐弯过马路,方向是从西南向东北行驶,当我骑车马上到路北的马路牙子时发现一辆摩托车从东向西行驶,离我只有20米左右了,我马上规避向马路牙子。我刚到马路牙子,对面的摩托车就闪电般的撞到了我的右小腿上,把我和孩子都撞飞了。两辆车报废,骑摩托车的也受了伤。当时我就报了122和120。1。我是右小腿的两根骨头都是粉碎性骨折,右手挫伤,下巴挫伤,孩子第二天说腰疼检查后没大事。骑摩托车的左膝盖骨骨折。2。骑摩托车的是无证驾驶并且没有带头盔。3。骑摩托车的车速很快,并且没有制动和规避动作。请问王大律师:1。交警经多次催促于事故发生后23天才下达责任认定书符合规定吗?2。交警下达的责任认定书为5:5的责任合理吗?您认为应该怎样划分责任?我应该怎么去办?3。我于1月23日出院,医药费花了18600元,还有后续费用,一年半后的拆除钢板的费用约7000元等等。骑摩托车的1个星期就出院了,并且在院期间就开始喝酒了,所花的费用也少的多。我能否要求骑摩托车的赔偿我的部分经济损失?4。交警提出我骑电瓶车不能带人和骑电瓶车过马路必须推行,是法律强制规定的还是交警蒙骗我的?交警还说很照顾我了,要不就定我主要责任了。(骑摩托车的明显走后门托关系了,我妻子在交警队现场听到处理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给骑摩托车的打电话直呼其名,连姓都不带,非常熟的样子。)被撞成重伤还被交警下成5:5的责任,我很悲愤。求求王大律师能帮帮我我啊!!千万次的感激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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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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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是在一周后下发,但是确实现场需要勘验或者需要鉴定的可以延期。2、你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根据该责任认定书要求的时间(一般三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3、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4、撞成重伤的结果和划分责任没有之间的关系,建议你马上对你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复议。5、你还可以要求交警部门对你们双方的损失进行调解/,并委托律师代为你处理。王宇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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