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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钰律师,主要从事公司、保险及保险索赔、劳动法、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和刑事辩护等方面的诉讼业务和非诉讼法律业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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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交通事故10多天交警队不处理,不放车我该怎么办
2008-11-1
10月20日,我的华普汽车在进入路口时,因车多停下,一辆摩托车没看到撞到我的车牌上,骑车人受伤,当时我报交警队、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后,双方车辆被交警队扣留,事后在医院诊断为第四五肋骨骨折,我给病人垫付医疗费,现在10多天过去了,交警队不划责任,不处理,扣住我的车不放行(当天我的驾照、行车证被交警队扣留),也不给我开任何手续,请问他们的做法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回复人内容:

    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参照以上情况,你可以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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