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听力不好,庭审中都是当面质询被告人 大河网法制频道(通讯员 徐晓艳 杨绿水)由于工资问题与雇主发生争吵,李威为了泄愤,将其雇主家八岁的小孩王月打成轻伤,并且在离开现场的路上遇见雇主还对其叫嚣:“我会让你后悔一辈子!”9月14日上午,管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涉及未成年的刑事附带民事案。 将八岁小孩打成轻伤 据了解,受害人王月的父母王平夫妇在郑州做承包工程的工作。王月的父亲称:“今年3月27日,我们看在与李威是老乡的情面上,让他跟着我们干活,每天给李威支付60元的报酬。” 但是谁都想不到,5月9日早上,李威重新潜回工地,趁王平夫妇外出干活之际,拿着在工地上捡的钢管来到王平家中,将还在熟睡中的王月头上打了两下,脖子上打了一下,然后离开。 王月的母亲因要为工人做饭而回家取打火机,才发现了躺在床上血肉模糊的女儿,此时已经不省人事。王平接到妻子打的电话并在赶回家的路上遇到惊慌失措的李威,并且其还叫嚣“我会让你后悔一辈子。”王平感觉事情不妙,当即就拉住李威报了警。警察赶到后,李威对打人一事供认不讳。 后经鉴定,王月左颞、顶、枕骨以及右下颌骨多出骨折并左中颅窝脑挫裂伤,已构成轻伤。 庭审现场:近距离当面质询被告人 被告人李威由于耳朵听力不好,使整个庭审进行的都很缓慢。 李威供述,当时就是因为太生气,控制不住情绪所以才打了小孩,现在知道错了,也很后悔。王月的母亲听后就说:“你生我们的气,干吗打我们小孩,你来打我啊!”在整个庭审过程中,王月的母亲情绪都很激动。 在附带民事部分的审理中,王月的父母要求被告人李威支付医疗费、孩子营养费、后期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一万元。被告人李威称其没有存款,无力支付该费用。其辩护人也称,要求赔偿的数额较大,而且后期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的要求赔偿金额等没有法律依据,表示不认可。 李威的辩护人最后陈述,认为应该给予赔偿。但是赔偿数额较高,并且被告人家庭困难,没有其他收入,无法支付高额赔偿。 最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邱兴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