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邵明月)两兄弟共同承包的的23亩土地被依法征收,哥哥领走补偿款后,未将属于弟弟的那份分给弟弟,两兄弟为此诉至法院,延津县人民法院东屯法庭的法官悉心调解,不仅使这笔征地补偿款得到了合理的分配,而且使两兄弟昔日的亲情再现。 2011年春天,家住延津县东屯镇的两兄弟周东、周利共同承包经营多年的23亩土地,被依法征收。地上附着物及退回的预交承包费等由哥哥周东领取。当弟弟周利前去找哥哥要属于自己的那份时,周东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兄弟二人为此大闹多次,最终,周利一纸诉状将哥哥诉至公堂。 延津县人民法院东屯法庭的法官接到此案后,考虑到二人是一起打拼多年的兄弟,更有无法割断的血缘关系牵连着,至珍的亲情不能因此被磨灭,对二人展开了法情结合的说理,最终,二兄弟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正确认识了亲情和金钱的关系,哥哥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愧疚不已,遂承诺将属于弟弟的那份当日归还。 责任编辑:邱兴立 (责任编辑:admin) |